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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的通知
2023-07-18 10:59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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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广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落细,着力持续提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根据《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要求,结合2023年广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现就组织开展好全市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考对象

  (一)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学考时间

  (一)学习时间:全年均可学习。

  (二)考试时间:2023年7月20日-8月20日。因各单位工作原因,对不能在规定时间考试的人员增设补考,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8月25日。

  三、学考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立法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40余部法律法规文件及党内法规制度相关知识点。

  学考内容可关注“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见附件1二维码),在菜单栏点击“学考服务”-“学法考试平台”,登录后,选择“学法”-“学法重点”,即可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

  《2023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复习题》可在“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菜单栏-“学考服务”中自行下载复习。

  学法考试总计50道题(每题2分),从复习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类型为单选题(20道)、多选题(10道)和判断题(20道)。考试每次限时2个小时,60分(含)为通过,90分(含)为优秀。

  四、考试安排

  (一)公务员、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请自行登录“广州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网址:https://gzgbjy.gzswdx.gov.cn/ncIndex.html#/pc/nc/pagehome/index)在首页轮播图中点击“2023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进入考试或者在导航栏—专题班点击“2023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进入考试,考试通过则记网络培训4学时,可通过个人中心—我的考试查看成绩,学时将自动记录在“个人学习中心”的网络学时任务里,同时也将定期对接到“广州市公务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考试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广州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工作人员。

  (二)其他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外从事公务的其他工作人员请通过“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学法考试,选择“学考服务”-“学法考试平台”,进入登录页面,选择 “微信登录”或身份证+密码或手机号+密码进行登录,进入主页面后点击“考试”即可参加。如遗忘个人登录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进行修改,或联系本单位的学法考试管理员在系统管理后台进行修改。考试通过将自动获得4个学时(为本系统学时)。

  首次在“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进入广州市学法考试平台参加考试的人员,请点击“微信登录”进行注册,注册后即可参加考试。学员个人信息如有变更的,请在登录后点击主页面的“个人中心”进行更正,确认无误后保存再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广州市学法考试平台”工作人员。

  五、学考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组织年度学法考试是持续提升我市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的重要手段。各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法考试的重要意义,督促本区、本单位参考人员利用“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好法律知识的学习,并在不同系统按时独立完成学法考试,确保参考率、及格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95%以上。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为推进考试顺利进行,请各区、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考试管理工作,及时对本单位人员变更进行调整,督促单位学员按时保质完成考试。使用微信学法考试平台进行考试的单位,请管理员备份好“广州市学法考试平台-管理后台”(网址见附件3)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如遗忘登录密码的,请通过注册时填写的邮箱找回(详细步骤见附件3),如无法找回原账号的,可自行重新申请或与后台技术工作人员联系。“广州市学法考试平台”单位的名称、隶属等信息如有变更、调整的,请联系后台技术工作人员进行修改。

  (三)总结梳理,及时报送。考试结束后,请各单位将2023年度学法考试情况总结及《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9月8日前通过粤政易或邮箱报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邮箱地址:guanbaojiang_sfj@gz.gov.cn)。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汇总考试情况并通报全市。

  专此通知。

  附件:1. “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截图_20211015143439.png

  2.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情况统计表

  3.广州市学法考试系统后台管理员操作手册(2023年).pdf

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广州市司法局代章)

 2023年7月12日

  (联系人:“广州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联系电话 83551688;“广州市学法考试平台”(微信端)技术联系电话:020-88630264、020-88630265,考试登录问题QQ咨询群:411123682,管理员后台系统问题QQ咨询群:515657324或480718143;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钟艳 83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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