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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司法局“历史文化名城法治宣传”项目入选第二届广州市“老城新生”伙伴计划。广州市“老城新生”伙伴计划由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起实施,旨在搭建市直部门、区政府、企业、设计师和广大市民的开放合作平台,探索广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多方参与的实施路径。
名城四十二年,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制与名城共同成长:
广州于1982年即被列入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1994年,广州市出台第一部针对文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
2023年,推动制定出台《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人民日报专题报道我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立法情况。
2024年,推动修订《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持续赋能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发展,推动老城市不断焕发新活力。
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是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途径,也是正确处理好城市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关系的内在要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法治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历史文化保护的法治意识和观念,营造共爱共保共享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氛围。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完善历史文化保护法治建设,持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法治宣传,让社会各界深度参与名城发展,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更好融入生活、服务人民,实现历史文化名城“共商、共建、共治、共享”。
来源 | 广州市司法局立法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