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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广州日报》以《为广州高质量发展奏响法治最强音 广州市司法局推动地方立法精细化 将行之有效的广州创新实践融入地方立法 以“小切口”解决“大需求”》为题,专题报道广州市司法局以良法促善治,护航广州高质量发展。
对标国内绿化最高保护要求、最严保护力度,《广州市绿化条例》以法治守护美丽乡愁;“让城市留住记忆”,以“小切口”立法制定《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举办数十场立法调研座谈会,《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条例》是地方探索青年领域专项立法的重大突破;首部热线工作政府规章《广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推动实现热线事项全流程闭环办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去年以来,广州市司法局围绕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顺应新时代要求,回应人民关切,高标准完成地方性法规提案工作15件,配合市人大审议8件,省级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1件,完成12件政府规章的制定修订废止工作,迈出以良法促善治谋发展的坚实步伐,为广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法治动能。
聚焦国家战略 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我们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通过前瞻性、突破性的制度构建,致力于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积极推动《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条例》(下称《合作条例》)的起草工作,广州市司法局会同相关单位多方调研,精准突破,深入论证,创新规定,推动以立法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合作条例》旨在促进资源要素流动,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支持港澳积极参与南沙建设,加强规则衔接和综合保障,为南沙打造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作为广州三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肩负着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高质量打造广州东部新增长极的重任。 如何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有力推动增城开发区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进而激发市场活力? 在《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下称《开发区条例》)的立法过程中,广州市司法局提前介入,市、区两级协同组织立法调研和专项会议42次,广泛征求市相关单位和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立法专家、市群团组织,以及增城开发区内企业、科研院所的意见,征集意见建议近千条,有力提升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确保立法质量。 《开发区条例》提出“一区多园,扩容提质”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增城开发区充分衔接广州东部枢纽等重大发展规划,高标准打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深联动发展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新兴智造高地。 广州市司法局创新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在修订《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过程中,加强广佛协同,广泛征求意见,对本市与相邻城市跨市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规划、建设、运营、应急等全流程进行衔接,为“轨道上的大湾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经济领域立法 破解民营经济发展壁垒 鼓励青年创新创业 “聚焦民营经济立法,对中小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产业供需对接、灵活用地等问题深入分析论证。”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要重点加强经济领域立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在制定《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过程中,立法部门两次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举办数十场立法调研座谈会,认真研究听取意见。 特别是针对民营企业最关注的土地、融资问题和近年社会讨论较多的民营企业权益保护问题,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障碍,释放民营企业创新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创新创业,来广州!让城市对青年发展更友好、让青年在城市发展更有为! 作为地方探索青年领域专项立法的重大突破,《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重点把握青年创新创业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创新创业青年打造开放包容的制度环境,为青年创业成长全周期提供系统全面的服务,助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 《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为给创新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降低创业门槛,加强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青年创新创业载体孵化建设;探索实施驻校企业家制度,推动学校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同时理顺政府职责,打通青年创新创业“最后一公里”。 生态文明立法 让人们记住乡愁 共建共治共享绿色广州 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广州市绿化条例》(下称《绿化条例》)在修订中,立足广州实际,对标国内绿化最高保护要求、最严保护力度,切实提升广州市的绿化管理水平。 “树木修剪是否需要报审批,是这次修订过程中最费考量的问题。”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绿化条例》回应群众呼声,对树木修剪精准施策、分类管理,同时突出乡土树种和历史名园等保护,并新增特色风貌林荫路和历史名园的有关规定。为拓宽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绿化条例》增加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诸多条款,推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绿色广州。 俗话说“食在广州”,餐饮业在方便群众生活的同时,也给环境污染防治带来较大压力,如何破解这些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推进、餐饮外卖业态的兴起,对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机制创新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有效破解餐饮场所污染带来的城市管理难题,推进广州市餐饮业绿色健康发展,有必要对餐饮场所污染防治专门立法。”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此,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规定》(下称《规定》)被列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正式项目。 2023年5月24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具有餐饮服务功能的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提出要求,并建立餐饮污染日常巡查制度。 《规定》提出,传承和发扬地方饮食文化传统,科学规划和组织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街区,并根据要求建设专门油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保护传统风貌建筑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立法 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进行地方立法,“让城市留住记忆”有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目前,广州市已认定传统风貌建筑1206处,部分传统风貌建筑遭到一定破坏,擅自改造和拆除现象时有发生。通过“小切口”立法形式,制定《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下称《保护规定》),使传统风貌建筑的认定、保护、利用有了法规依据,并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 《保护规定》将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保护管理范围,更关注建筑的活化利用,列明多功能使用、租金减免、奖励补助制度以及鼓励社会力量以投资、租赁、资助方式参与等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十二种方式,提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人的五项保护责任,注重提升地方立法精细化水平,统筹保障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 《保护规定》经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5日表决通过,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批准。“《保护规定》的出台是探索建立广州特色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创新做法,进一步激发了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人的保护主动性和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留住城市记忆的期待。”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立法赋能历史文化名城高质量发展。在《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修订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市司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成调研组,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开展数十场立法调研,深入了解条例实施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着力破解历史建筑修缮管理、活化利用以及历史文化的阐释弘扬等难题,推动老城市不断焕发新活力。 “提前梳理痛点堵点,将行之有效的广州创新实践以立法形式固化,聚焦‘小切口’,解决‘大需求’。”广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司法局创新建立立法专班,整合业务部门、专家团队、立法部门等各方面资源,以立法内容、立法程序、立法技术的精细化,实现立法实践性、理论性、专业性的有机统一。对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立法项目,市司法局加强统筹协调,提前介入指导,精心研究论证,合力解决立法难题,确保立法工作高质高效推进,以高质量立法护航广州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