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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享受便捷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广州在行动!6月1日起,《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并将推出配套实施方案,提出打造11家智能样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探索在住宅小区、商业中心、办公楼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助力广州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优质城市。近日,广州市司法局向媒体集中介绍了相关情况。
广州建成四级公法实体平台逾3000个
“目前,国家、广东省对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立法,出台市政府规章可以使相关各项工作推进和活动开展得到规范指引。”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共45条,通过总结过往经验,明确鼓励方向,采取支持措施,进一步彰显广州公共法律服务的广泛性、专业性和便捷性。
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公共法律服务既是法律服务也是公共服务,是要保障各类主体能够切实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利。”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明确了公共法律服务概念和实体平台的设置,将公共法律服务定义为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满足各类主体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而提供的法律服务设施、服务产品、服务活动以及相关法律服务;还厘清了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要素,为进一步规范各层级公共法律实体平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提供重要依据;《办法》还要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统筹协调,使公共法律服务向重点对象和资源相对短缺地区倾斜。
目前,广州市共建有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3017个,其中高质量打造省级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450个。近三年来,广州四级公法实体平台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业务办理近30万件次。此外,广州现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逾4万名,律师事务所884家、公证机构10家、司法鉴定机构36家、法援机构12家,现有执业律师20584人,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3120人。
将打造11家智能样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
记者了解到,为落实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办法》的要求,广州市司法局还将出台《关于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优质城市的行动方案》(下称《方案》),着眼于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在广州原“便捷”的基础上增加“优质”的目标,提出“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优质城市”目标,成为优化广州公共法律服务2.0版本。
广州市司法局向媒体集中介绍《办法》相关情况
《方案》提出,探索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新路径。广州将开展“一区一主题、一站一特色、一室一亮点”工作,打造11家智能样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探索在住宅小区、商业中心、办公楼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并推行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工作,推行“一公法站一公证办证点(服务窗口)”。
特色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方面,将推动建设白云区数字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黄埔区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南沙区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广州数字化公证法律服务中心;探索依托法律服务中心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支持强军法律服务站建设。
“这些特色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不同群体对公共法律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广州还将打造中央法务区,优化法务区内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提升白云、天河、海珠、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质效,推进打造番禺万博法律服务集聚区。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方面,广州将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探索下沉式法律援助服务;复制推广“3+X”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档升级,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开展公证“双减+双提+双推”活动,减少申办公证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减轻当事人办证负担;深化仲裁“四个共享”协作机制,建立仲调对接制度,推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