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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证处:推出20项新举措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1-10-18 16:5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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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广州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公证在中小投资者多元纠纷解决中的预防性司法制度优势,夯实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基础,广州公证处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20条措施。

  发挥公证制度优势  凝聚工作合力 推动公司完善内部治理

  1、设立保护中小投资者公证专业服务团队,推动中小投资者公证保护工作落实,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2、在资本市场公开承诺中运用公证制度,增强公开承诺的公信力和可执行力,强化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减少违反承诺行为的发生。

  3、通过办理合同类公证、委托公证、股东大会现场监督公证,促进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规范经营管理。

  4、通过办理公司章程公证,引导公司在制定章程时,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5、通过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提存公证,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争议、诉讼维权、股东权益保护等提供全方位、多元化公证服务,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6、提升公证效率,对涉及中小投资者简单的公证案件快速办,疑难复杂的公证案件精准办。

  深化公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7、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引导投资者与市场经营主体协商解决争议或者达成和解协议,为当事人达成的债权债务合同以及具有给付内容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办理债权文书公证。

  8、建立公证与调解全面对接机制,保障调解协议效力,专业权威高效地解决纠纷,更好保护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9、建立公证与仲裁、诉讼的对接机制,配合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完善相关侵权行为仲裁和民事诉讼制度。

  10、健全适应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民事侵权赔偿特点的公证工作机制,加强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工作。推动完善破产清偿中保护投资者的公证措施。

  落实公证便民利企措施 全面推行“线上+线下”公证业务模式

  11、全面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凡是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政务数据信息或可进行在线核查的,不得让中小投资者当事人重复提供,当事人通过政务平台获取的相关资料,可被直接认可。

  12、实行“容缺受理”,对中小投资者公证申请人提供的主要材料齐全但欠缺次要材料的,先行受理申请,在当事人领取公证书时再补齐辅助材料。

  13、采取主动核查等方式让企业、中小投资者当事人少跑腿、零跑腿。试行公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当事人申办公证,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符合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有关要求的,可由当事人作出书面承诺,不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4、完善身份识别比对、电子签名、在线询问、在线审查等功能,推进实现申请、受理、审核、缴费、出证、送达等在线办理流程便捷、高效。

  15、推广实行证照、译本与原本相符、翻译等高频公证服务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一网通办”,通过远程办证、电子签名等有效方式,让群众“一次都不用跑”。加快区块链技术应用,推进电子存证、电子公证书及线上赋强业务开展。

  加强部门协作  预防化解风险 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16、加强与外事、公安、法院、民政、国土、住建、卫计、档案、房管等部门协作力度,打通公证与政务数据对接渠道,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更多便捷服务。关注中小股东自身依法维权、权利救济以及面临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和政策制度保障等问题,深入了解中小股东的公证服务需求,积极发挥公证的法律服务职能,为中小股东实现自身合法利益提供优质服务和法律保障。

  17、进一步加强公证保护中小投资者项目研发,引导市场主体运用公证维护权益和防范投资风险。

  18、持续开展投资者保护普法宣传工作。聚焦监管重点、市场热点和风险点,结合公证实际展开对投资者关于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的防范与权益保护宣传。加强与金融监管单位合作,同步开展金融公证知识普及宣传,提升宣传效果。

  19、持续开展公证进社区、进高校、进企业等专题性活动,将公证资源向基层和青年群体倾斜,结合公证实际对参与或者发起设立公司、期货、证券、基金、信托及其他理财投资的相关法律知识、法律风险进行提示和宣传,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和维权能力。

  20、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扩大公证宣传的辐射面,着力提升中小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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