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栏目 > 热点专题 > 普法专题 > 法律法规库
《广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公布,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2-08-23 19:0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于8月10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构建权责明确、智能高效、便民利企的热线工作体系,实行热线事项全流程闭环办理,确保热线工作提速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管理职责更明确

  《办法》明确市政府建立热线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热线工作重大问题;明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热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厘清热线事项承办单位、经办单位的范围,并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

  二、事项办理更高效

  《办法》明确热线事项范围,实行“应接尽接、接诉即办、限时办理”,基本涵盖了诉求人非紧急诉求事项;压缩热线事项内部流转环节,建立统一接收、登记、转派以及退回审核等制度,保障热线事项快速、有效办理;缩减办理期限,办理非咨询类热线事项从目前规范性文件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减到10个工作日,实行比省更为严格的工作要求;首次建立专项办理制度,对诉求人持续反映、需要长期推进的热线事项,实行动态反馈、挂账督办;完善疑难事项协调机制,着力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进一步明确热线事项办理要求,确保诉求得到正面回应,提升事项办理质量。

  三、热线工作更有序

  《办法》明确诉求人来电规范,遏制滥用行政资源、违背公序良俗等行为;加强督办、考核,督促承办单位落实热线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严格落实保密责任,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有关个人信息;明确了热线工作人员和诉求人法律责任。


src=http___n.sinaimg.cn_sinakd20211107s_201_w1080h721_20211107_d44d-9acc0ec5f0465ad89d5670495d597104.jpg&refer=http___n.sinaimg.jpg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 广州市司法局 粤ICP备09006188号-4 网站标识码:4401000042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13号

本网站由广州市司法局主办 版权所有:广州市司法局 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