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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党史学习教育信息专报(第十二期)
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
专题学习(扩大)会
7月15日,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局党委书记、局长、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廖荣辉主持会议并作小结发言。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第六巡回指导组组长谭礼和一行到会指导。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逐一发言,畅谈学习体会。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立足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和“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回望光辉历史、擘画光明未来,其内容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充满激情,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辉,是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政治宣言,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献。
会议强调,要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将其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中之重和核心内容,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开展全员覆盖多轮次专题学习研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会议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要学出信仰、学出本领、学出力量,要紧扣实际做好学习成果转化。要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好事办好、办扎实,确保各项实事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平安广州建设,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在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中勇当排头兵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我为群众办实事:市司法局同心抗疫获感谢
市司法局收到荔湾区委区政府《支援荔湾疫情防控纪念证书》和感谢信
荔湾区海龙街道工作委员会向市司法局发来感谢信
5月底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全身心投入全市疫情防控中心工作,以实际行动筑牢政治忠诚、践行初心使命,助力广州经济社会加快进入正常轨道。
一、筑牢一座堡垒,凝聚党员先锋力量
迅速组建机关党团员突击队,对口支援荔湾区金花街、站前街5次,开展支援服务120人次。在封控地区居家的党员干部就地参加志愿队、突击队、先锋队,全力做好秩序引导、工作解释、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防疫支援工作。各区司法局、律师行业、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组织党员干部进驻社区参与支援工作,尤其在荔湾区多个区域被列为中、高风险区的关键时刻,荔湾区司法局40名党员同志抱着必胜决心进驻高风险地区,合力拉起“战疫防线”,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让党徽在抗击疫情最前线熠熠闪光。
二、畅通一条绿道,保障涉疫文件审查
迅速成立疫情文件审查工作组,开通涉疫文件审查“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待命,两小时办结”机制,迅速完成了关于加强高考管理、隔离酒店管理、加强离穗车辆人员管理等文件的审核把关,确保了全市疫情防控文件高效率高质量出台。5月底以来,已审查涉及疫情防控政策文件17件,提出各类意见60余条。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发布通告18份,全部经过市司法局的前置审查。
三、广铺一张网络,突出防疫法治宣传
针对当前广州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少数人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的情况,市司法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制定《关于迅速开展“三法一条例”法治宣传工作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硬仗的通知》,推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和公职律师专业力量,组织业务骨干拉网式搜集疫情防控期间从中央到省、市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法律性文件,编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性文件选编(2021年)》,供相关部门、单位在依法防控疫情工作中学习参考,进一步提高用法治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服务效果。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行业通过案例分析、适用问答等多种方式,专业解读“三法一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利用“广州普法”融媒体平台、地标广州塔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制作10款法律知识宣传海报和3期公益法治宣传短片,举办主题直播《疫情下法律人的淡定和坚守》,营造依法防控疫情良好氛围。5月底以来,共印刷4万张宣传海报,发布疫情相关稿件64篇,总阅读量近100万;发布宣传短片65个,总播放量达1024.4万。
四、制定一套方案,优化远程公证服务
进一步建立智慧公证服务体系,推出“广州公证远程”微信办理平台。借助远程视频通信、人脸识别等技术,提供一整套便利、高效、个性化的视频公证服务方案,有效满足群众多元化公证需求。同时,推出便捷线上翻译服务,以文件翻译服务中心为依托,让群众享受足不出户的文件线上翻译服务,尽可能减少疫情期间的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真正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5月底至今,共成功办理远程视频公证申请约300件。
五、组建一支队伍,大力传递法援温情
市法律援助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防疫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联合荔湾区法律援助处火速组建涉疫情常备法律援助人员服务团队,在荔湾区开设“涉疫情法律援助电话咨询专岗”,公布涉疫情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安排服务团队律师在荔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驻场服务,为涉及疫情有关法律问题的处理提供参考意见。5月底以来,共提供电话咨询71人次。
我为群众办实事:零距离传递“法治温度”
3月以来,广州市司法局以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聚焦聚力民生领域重点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新要求,让群众零距离感受“法治温度”。
一、推动涉老民生领域立法工作,法治保障中彰显人文关怀
围绕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工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司法局修订《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持续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优待覆盖面,将优待对象扩大到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老年人。为老年人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水平的同时,保留其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新增老年人申领、使用优待凭证规定,对老年人优待凭证统一设置2年有效期。5月1日,广州日报等媒体平台对《老年人优待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惠及老年群体达200余万人。
同时,市司法局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了《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征求意见、论证审查工作,多次参与有关争议事项的论证咨询和修改。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批准,《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于6月4日出台,进一步夯实了广州市养老服务法律基础,加大了老年人扶持保障力度,为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老有颐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提供全面支撑。
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少年司法“一条龙”
围绕全面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强化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理念,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联合签署《关于共建“检律童行”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举办“检律童行”合作项目启动仪式暨检律同堂培训,重点培育一支专门服务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队伍,为努力营造未成年人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和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合法权益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夯实法治保障网格体系,全力护航“两委”换届
围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着力解决重点难点法律问题,市司法局针对广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专家服务队伍,全面动员律师行业参与涉“两委”换届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工作指导,抽调骨干力量担任镇(街)换届工作指导员,及时掌握民情民意,把准关键环节,全程跟踪指导、监督换届工作;充分利用市、区、街(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宣传渠道,编印换届选举专题宣传资料53万余份(张),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讲座、培训、咨询等活动达2300场次,进一步做好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解读,营造良好氛围;建立三级法治保障网格体系,依托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专项工作小组、律师志愿团等专业力量,组建法律顾问服务“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团队,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超万件次,调解矛盾纠纷230件,为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构建“全业务、全时空”服务体系,让法治贴近群众生活
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打造法治城市标杆,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了12个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76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和275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统筹指导全市11个区1588名律师深入2778个村(社区),推广应用“广州法视通”,为当地村居干部、居民、中小学生、异地务工人员等做好最新法律解读,在全国率先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线上线下全覆盖,让律师成为基层群众的“随身法律顾问”,3月以来,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广大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3422件次。
【简讯】
7月5日-16日,法治调研处党支部、法治督察处党支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党支部、行政复议综合处党支部、行政复议一处党支部、戒毒管理处党支部、戒毒教育生产处党支部和戒毒生活医疗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广东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作品展”,进一步回顾光辉历史,凝聚奋进力量,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力量,在新的起点上接续奋斗。
7月7日,为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局党委为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全体党员配备《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单行本。
7月8日,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第六组到市党员干部纪法教育管理中心(市禁毒教育馆)、广州公证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督导指导,并提出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