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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广州市绿化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近日,新修订的《广州市绿化条例》(下称《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正式公布,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学绿化、生态文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的相关工作要求,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推动我市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规划引领,突出历史文化传承和乡土植物保护
《条例》明确分层次编制绿化相关规划,加强对永久保护绿地的保护,实行名录管理;突出历史风貌区等重点区域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在绿化树种选择中优先选用乡土植物和乡土树种。
二、完善全过程监督,加强源头保护和事中事后监管
《条例》突出从源头加强树木保护,要求建设工程编制树木保护专章,最大限度避免占用绿地、迁移和砍伐树木;优化绿化工程审批和监管,全方位加强绿化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加强树木迁移后的管理和养护,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和法律责任。
三、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条例》鼓励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绿化,加强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全过程信息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加强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绿化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已建成公共绿地主要树种和绿化景观变更以及迁移、砍伐树木等环节的公众参与。
四、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拓宽保护范围并严格处罚
《条例》扩大古树名木控制保护范围,严格规范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的迁移和修剪管理,加大对砍伐古树名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标国内最严标准,最高可处每株二百万元的罚款。
五、精准施策、宽严相济,细化树木迁移砍伐修剪管理
《条例》回应群众呼声,科学规定树木修剪管理制度,规定除修剪古树名木、古树后续资源、历史名园、特色风貌林荫路树木需报批外,修剪其他树木均不需要报审批;同时坚持树木能迁移就不砍伐的原则,规定非因城乡建设需要、严重影响居住通风采光安全以及发现检疫性病虫害未能有效治理等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严格树木迁移砍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