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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20年度爱心法律援助人员”展播:杨宏康律师
杨宏康律师,是广东格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调中心调解员。自执业以来,杨律师本着“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理念,凭借着对社会公益的热忱投入到法律援助事业中,秉持“四心(热心、细心、贴心、真心)”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得到广大受援人的好评。2020年,杨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43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0件(其中民事案件18件、刑事案件12件)。
一份工资,背后就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就是一份生活保障。2020年4月,黄某等17名农民工被包工头梁某招到南沙区某项目工地“干活”,但在辛苦“干活”后却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无奈之下,黄某等17名农民工只好到南沙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杨律师接受南沙区法律援助处依法指派后,及时联系并约见黄某等17名农民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和诉求、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杨律师认为,就本案而言,包工头梁某作为个人,支付能力有限,如果仅将梁某一人作为被告,即便案件胜诉也存在执行不能的可能性。因案涉工程项目是由广州市某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包给梁某的,杨律师遂将梁某和该公司作为案件的共同被告向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以降低执行不能的可能性。2020年5月20日,南沙区人民法院判决梁某和公司共同向黄某等17名农民工支付拖欠的84319元劳务费,该笔劳务费最终由公司履行完毕。在领到拖延许久未发的工资时,17名农民工喜笑颜开,纷纷向杨律师表示感谢。
2020年9月,冼某因赡养费纠纷向南沙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杨律师接受南沙区法律援助处依法指派后,了解到受援人是一名视力残疾人,无法独自乘坐交通工具,为了给受援人最大的便利,杨律师多次主动上门,到受援人家中了解案件情况。因冼某家庭经济困难,杨律师便向法院申请免交诉讼费。在受援人冼某“少走一公里,不花一分钱”的情况下,杨律师为冼某争取到了每月700元赡养费,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让受援人拥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面对受援人的每一次法律咨询,杨律师总是耐心解答,尽心尽力为受援人详细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让受援人不但能全面知悉自身享有的合法权益,还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受援人施某在工作中不慎被撞伤后,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不清楚自己究竟应当向公司主张何诉求,便来到南沙区法律援助处进行法律咨询,值班律师杨宏康细心指导施某如何申请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因施某十分认可杨律师的专业能力以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在申请法律援助时,指定杨律师代理自己的劳动仲裁案件。杨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用心用情用力,以为受援人施某争取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并最终获得了胜诉。公司依据法院判决向受援人施某全额支付了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金合计76574.64元。
(南沙区法律援助处 毛慧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