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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举办学习贯彻《法律援助法》专题培训班
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该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法律援助领域的专门立法,将于2022年1月1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并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进一步推动广州市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12月中下旬,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举办“广州市学习贯彻法律援助法专题培训班”。来自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共650余人在线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通过直播与视频录播方式举办两场在线培训。其中2021年12月16日进行了第一场直播培训,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刑事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宏耀教授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援助法,讲授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新格局、新起点;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授、博士生导师施鹏鹏教授对“三项规程”重点条款进行解读。12月20日至24日,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的10位专家学者,分别对法律援助法进行逐条解读,并结合刑事法律援助、民事法律援助实施中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错案疑案原因与对策分析、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实质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讲授。
本次培训班的举办,有利于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更好的理解和认识法律援助法,对广州市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下一步,广州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将按照《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学习宣传法律援助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等文件要求,加大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服务质效,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法律援助处 曾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