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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五年,广州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成效突出

2021-10-14 10:23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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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以来,广州作为试点,由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诉讼案件。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成效显著,广州法治化营商环境位居全国前列。

  近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广州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并予以肯定。

  一、便利诉讼参与,畅通纠纷化解渠道

  参加诉讼更为便利。集中管辖相对固定了诉讼参与地点,对于案件当事人而言,集中到一处参与开庭诉讼,节约了诉讼成本,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

  主张权利更为方便。行政行为纷繁复杂,作出主体各异,行政相对人进行诉讼,除了从行政行为文书上了解“告谁”,还要知道“向谁告”,集中管辖后,行政相对人直接去广铁两级法院起诉,避免了反复奔波增加诉累。

  救济渠道更为畅通。行政行为一般由当地行政机关作出,而行政相对人不在行政行为发生地进行诉讼,“民告官”主张权利更为畅通。

  二、精准案件反馈,规范执法、裁判标准衔接

  案件反馈更为精准。广州不同行政区案件各有差异,通过集中管辖,法院在一审阶段即可对全市行政案件进行分析研判,二审再次复核,形成更为精准、全面的司法建议。近年来,法院对《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文件提出修改建议,助推全市依法行政。

  执法、裁判标准衔接更为通畅。诉讼发生于行政行为之后,又作为监督手段反馈于行政行为。近年来,对于“网约车”“加装电梯”等新兴事物,广铁两级法院通过行政审判,规范了执法标准,并给予新兴业态以宽容与支持,提升了城市居民幸福指数。

  业务领域沟通交流更为丰富。集中管辖后,法官对于全市各级机关的了解更为全面,并积极推动了法官走进执法部门以案释法,行政机关业务专家走进法院进行实务交流,领导干部走进法庭出庭应诉或旁听庭审,业务领域学习、对接更为直接,交流更为丰富。

  三、严守司法、行政界限,健全常态化联系机制

  常态化联系更为健全。集中管辖以来,广州市各级行政机关严守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界限,不断健全常态化联系。2019年广铁中院、市司法局签署《关于加强互动联动建立常态化联系制度的若干意见》,完善对接机制,合力搭建了覆盖市区镇(街)三级600多个单位的行政诉讼文书网上送达系统。

  信息通报和数据共享更为高效。通过联席会议,行政机关通报行政复议、应诉、执法新情况、新问题,法院印发《典型行政案例》《行政诉讼白皮书》,助力精准监督。

  案件反馈更为及时全面。通过集中管辖下的案件审理裁判,广铁两级法院对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反馈更加全面,行政机关根据法院裁判规范行政行为更加精准及时。

  来源 | 市司法局行政应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