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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律援助局调研组到广州市调研法律援助工作
8月4日至5日,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局长黄东翔率队到广州市调研法律援助工作。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主任蒋泓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首先在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广州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审核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参会人员就“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审核工作走深走实”进行深入交流。
随后,调研组深入黄埔区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黄埔区法律援助处、从化区法律援助处和从化区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调研,察看值班律师通过视频会见系统为在押犯罪嫌疑人提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的工作实况。在座谈交流环节,省、市、区三级法律援助机构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就认罪认罚从宽适用中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性质、作用以及如何更好地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和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目前,广州市现有13家法院、11家检察院、14家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两级法院、看守所和区检察院的站点设置全覆盖。
近年来,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的角度出发,积极推动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实质、有效的法律帮助,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充分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认罪认罚。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认真研究《刑事诉讼法》及两院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推动广州市司法局与广州市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多次研商,于2020年3月26日联合印发《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全面落实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严格落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帮助权,确保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实质、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检察院、公安机关(看守所)应当尊重和保障值班律师依法独立履行法律帮助职责,为值班律师会见、阅卷等提供便利条件。在此基础上,广州市司法局于2020年6月12日印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值班律师办理法律帮助案件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规定值班律师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等情况,在完成阅卷、会见并提出法律意见后方可见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并制作相关文书模板方便值班律师使用。
广州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招募具有一定刑事办案经验的律师充实到值班律师队伍中,共招募1000多名值班律师,根据工作需要派驻值班律师开展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工作;针对个别区法律援助机构值班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由广州法律援助处在全市范围内调配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制作值班律师工作台账模板,要求值班律师如实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提交法律援助机构,同步掌握值班律师工作动态;制作配套的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阅卷笔录》、《会见笔录》和《法律意见书》模板,值班律师须按要求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确保案件质量;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纳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范围,定期评估,督促值班律师规范办案过程,提高办案质量。
自2020年开始,广州市司法局将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提供有效、实质的法律帮助纳入法治广州考核内容,督促各区司法局横向加强与检察机关的业务协调力度,强化双方关于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应当提供实质性法律帮助的共识,建立提供实质、有效法律帮助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纵向争取区政府对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和经费的支持,将《实施细则》和《工作规范》的要求落到实处。
《实施细则》印发一年多以来,截至2021年6月30日,法律援助机构派出值班律师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445件,各区法律援助机构值班律师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4262次。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已实现认罪认罚案件100%按照《工作规范》的要求提供实质、有效的法律帮助。在区级法律援助机构中,从化区法律援助处结合区情实际,实行繁简分流,首创“个案化+集约式”认罪认罚从宽法律帮助工作新模式,率先推进法定刑三年以上的认罪认罚案件实行“个案化”办理,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法律帮助落地见效。荔湾区司法局也与区检察院达成一致意见,对于检察院量刑建议在三年以上的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须在完成阅卷、会见并提出法律意见后方可见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
司法的生命在于公正,而真实是公正的基本内核,是刑事司法之关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具有积极意义的新制度,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实质有效应当是保证该制度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针对实践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究,更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各区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探索,推进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实质化,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和做法。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 车澜平 阳树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