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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炎炎夏日,广州法援一系列接地气举措沁人心
连日来,广州市、区法律援助机构上下联动,创新举措,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办实事接地气有成效。
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援惠民生 普法夕阳红”等法治宣传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联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在越秀区北京街道仁生里社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普法活动,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通过现场向农民工派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让农民工了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具体内容,解答农民工遇到劳资纠纷如何维权等法律问题。同时,在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资料取阅柜放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纸质版,供前来咨询的农民工取阅。
番禺区法律援助处联合番禺区东环司法所在蔡一村开展“法援惠民生 普法夕阳红”普法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摆放门型架、答疑解惑、派发普法宣传资料、普法小礼品等多种方式,宣传法律援助受理范围、获得法律援助的条件、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等法律援助知识;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问题,指引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设置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为符合条件的群众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
花都区法律援助处在“学党史 感党恩”暨花都区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咨询活动现场为少数民族群众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派发法律援助等宣传资料,热情解答法律咨询问题。此外,指导花东司法所、花东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加强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工作,为辖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
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州市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
加强部门联动协同。法律援助机构、工会在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时,积极引导劳动者选择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主导的“三方联合调解”程序。调解成功的,由仲裁机构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由仲裁机构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工会指派律师,进入仲裁程序。对同一用人单位多位劳动者在不同时间陆续主张同类诉求的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和仲裁机构协同配合,做好首宗或首批劳动者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结案工作,之后按照相同标准开展调解,实现批量快速化解纠纷,避免程序空转,提升解决劳动争议的质效。探索扩大调解仲裁法律援助范围,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定期安排律师到仲裁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指引等服务。在天河区员村工人文化宫建立法律援助示范工作站,为劳动者、用工单位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为劳动者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提供方案,定期开展劳动合同体检,组织开展劳动领域普法宣传教育,并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建立对接指引机制。法律援助机构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条件但符合工会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告知劳动者可以向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并引导当事人向工会申请。工会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时,遇到劳动者主张劳动权益之外的其他权益的,符合政府法律援助条件,引导其向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减少劳动者来回奔波申请之累,让法律援助资源覆盖更多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