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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新局走前列丨“检律童行”,守护未成年人明天
5月20日,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即将实施之际(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举办“检律童行”合作项目启动仪式暨检律同堂培训。
启动仪式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东、市司法局副局长何友汉分别致辞,并签署《关于共建“检律童行”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推杆启动“检律同行守护明天”。
此次双方共同举办“检律童行”合作项目启动仪式暨检律同堂培训,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旨在全面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强化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的理念,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培育一支专门服务未成年人的法援队伍,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少年司法“一条龙”,努力营造未成年人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队伍培育
市司法局负责选拔一批热爱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擅长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律师,与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通过不定期开展同堂业务培训、学术研讨、未保专家论坛等方式,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实务技能,分析研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学术研究
合作开展涉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类案调研或课题研究,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论水平的不断提升。
普法宣传
合作编制普法课件、普法资料,围绕普法重点和犯罪预防需求,共同推动性侵害预防、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制报告制度等普法主题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
个案合作
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以下简称“第七检察部”)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以下简称“市法援处”)、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律协未保委”)分别作为个案合作的对接部门。在法律服务方面,第七检察部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需要法援的,可指引其申请法援。符合法援受理条件的,由法援机构指派律师提供法援。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指引未成年人及其家属向市律协未保委申请指派律师提供帮助。
对于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处理侵害线索时或开展“一站式”办案取证工作时发现的未成年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法律服务需求,由第七检察部向市律协未保委进行转介,市律协未保委指派律师提供帮助和法律咨询。市法援处和市律协未保委应当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及具有少年司法理念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在侵害线索的转介、处置方面,市法援处、市律协未保委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第七检察部书面通报。如涉及需紧急处理的线索,可先通过口头通报。第七检察部受理线索后,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引导侦查、救助保护等工作,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书面回复市法援处、市律协未保委。
为确保合作项目落地见效,双方还明确了三项保障机制:
沟通联络机制,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分别在第七检察部和市法援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联系事宜,市律协未保委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个案合作事宜的沟通联系;
定期会商机制,市检察院、市司法局每个季度举行会商会议,就合作事宜通报情况、总结经验;
激励机制,对于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律师,由市司法局予以表彰嘉奖,市检察院可对相关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情况提出意见,作为市司法局表彰嘉奖的参考。
合作项目启动仪式结束后,举办检律同堂培训,宋英辉、王贞会教授分别就“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理解与适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问题进行专题讲座,并与学员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的重点问题进行研讨交流。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社会工程。新时代对市司法行政部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整合多方力量,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来自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市法援基金会、市律协、司法社工代表约200人参加启动仪式和培训。
来源丨广州市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