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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国际先进规则 创新优化地方实践 广州市司法局全力推进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
今年5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作为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估“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的牵头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指标宣传工作,市司法局联合广东证监局亮灯广州塔,发布“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和“守初心担使命 为投资者办实事”公益广告。
近年来,市司法局联合广东证监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出台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广州地区公司治理水平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地方实践。
一是高站位谋划部署。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市的“一把手”工程,始终坚持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及时部署工作、总结经验、补足短板。
二是高标准组织推动。市司法局积极与广东证监局、市法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专业部门对接,建立了工作交流机制,定期召开指标推动座谈会。同时注重发挥律师行业的专业作用,推动市律协组建12个指标研究小组,参与各指标研究工作,对接联系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市建筑业联合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将行之有效的研究经验和方法提供其他行业协会参考,形成全市相关行业协会协调联动的新局面,得到了各指标牵头单位的好评。
三是高质量实施完成。创新方式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在市法援基金中专项设立“法护公平·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项目,为有需要的中小投资者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完善证券纠纷解决机制,为中小投资者建立便捷、高效的绿色诉讼通道,市区两级法院成立专业审判团队,专门审理与投资者有关的纠纷案件,同时试用先行判决方式集中宣判,以缩短审判周期、统一裁判尺度。成立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构建调解与诉讼有机衔接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律师调查令制度,充分发挥民商事案件中律师调查的作用,提高中小投资者的举证能力。探索民商事案件证据开示制度,出台民商事案件证据开示指引,引导中小投资者及时固定争议焦点,规范民商事案件庭前程序。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按照广州营商环境4.0改革的要求,坚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以绣花针功夫,在推动指标工作“小切口”过程中,取得指标优化的“大突破”,为优化广州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