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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援机构10年承办妇女和未成年人法援案件61125件
2011年至2020年,全市法援机构分别办理妇女法援案件42137件、未成年人法援案件18988 件,市法援处先后获评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单位”“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广州地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等多项荣誉。
一是畅通维权渠道。积极搭建“实体+网络”“线上+线下”妇女未成年人法援服务网格,依托妇联和共青团设立法援工作站17个,派驻或者安排值班律师,免费为妇女未成年人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指引有法律咨询需求的妇女未成年人使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拨打法援机构电话进行咨询,“广东法律服务网”“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广州市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申请法援。开通妇女未成年人法援“绿色通道”,妇女未成年人申请法援的,可由就近的法援工作站指导办理申请手续并进行初审后,直接报市或区级法援机构批准办理,切实提升妇女未成年人法援服务效能。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广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加强与关工委、法院、检察院、妇联、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研讨整合资源,及时为权利受到侵害的妇女未成年人提供法援服务。与市中院签订法援与少年家事审判合作协议,构建少年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团市委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派出资深律师参加12355热线值班。指导市法援基金会设立“关爱妇女·情暖羊城”妇女权益保护和“法援护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12个公益项目;与唯品会合作共建“唯爱妈妈”公益法援项目,开通专注于单亲妈妈的免费心理咨询与法律服务热线(400-038-8888),让更多妇女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专业引导和权益维护;参与省市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开展慰问和法援助学扶贫等公益行动。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普法讲座、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等形式,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关爱孩子”主题月实践等活动,常态化开展以“花城有爱,法护未来”为主题的送法进村(居)、进校园、进图书馆、进少年宫、进少管所等基层场所和“向校园欺凌说不”等普法小课堂宣传,提高妇女未成年人知法守法及风险防范能力。
四是严格质量监管。严格遴选办理妇女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有经验、业务能力强的常备法援人员(社会律师),组建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律师库。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邀请专家“把脉会诊”,将心理疏导引入妇女未成年人法援服务。推动出台广州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操作指引》《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涉及受侵害未成年人事项工作规程》。针对妇女未成年人法援案件建立专门的受理、接办、承办、转办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跟进负责。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通过强化常备法援人员(社会律师)入库审核、岗前培训、业务特长匹配、摇珠指派和特殊指派相结合、建立电子档案、案件质量评估等措施,确保妇女未成年人法援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管。成立法援复杂疑难事项审议委员会,加强妇女未成年人法援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市法律援助处 阳树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