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17 广州市司法局 粤ICP备09006188号 网站标识码:4401000042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13号
搬运工获法律帮助 司法人权得保护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于2020年10月15日指派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许悦敏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岑某强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一案提供法律帮助。许律师接受指派后,于2020年10月27日前往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认真查阅了整个案件所有案卷材料。
2020年11月3日会见受援人岑某强,详细听取岑某强的意见。岑某强表示,其在南沙区十八涌做搬运工,主要是帮忙搬螺、蚬、冰鲜鱼,关于涉案冻品是岑某强第一次帮忙搬运,当时确实不知道具体货物类型及来源,也没有获得任何报酬,但如确实其行为构成犯罪的也愿意认罪认罚。
许律师认真听取受援人岑某强的意见,针对岑某强的案发经过及情节依法及时提供法律意见给经办检察官,且就岑某强在本案中受雇于他人,负责搬运工作,事前并不了解此次搬运的货物类型,也不清楚该批货物的来源,以为与其以往帮忙搬运的螺、蚬、冰鲜鱼一样,由此可推测其无主观故意,且案发到案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案发经过,认错认罚态度诚恳,恳请检察院对岑某强涉案行为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撤回起诉。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办检察官认真听取许律师提出的法律意见,2020年12月3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同意移送机关撤回通知书》,同意撤回对受援人岑某强的移送审查起诉的意见。
在本案中,充分发挥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作用,依法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此案的办理,一方面维护了受援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保障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法律的公正。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许悦敏 市法律援助处 车澜平 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