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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免”模式+法律服务集聚区!广州市司法局“硬核”举措助力建设法治政府

2020-12-02 10:4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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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广州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发布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谭祥平介绍市司法局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相关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广州市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为广州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多领域推行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双免”举措

  以出台清单的形式,在多领域推行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实施免处罚或者免强制举措,其中免强制举措属于全国首创,有力地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管执法纠错容错机制。

  在全国首创监管执法领域免处罚免强制的“双免”模式

  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对包括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内的各类市场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免处罚免强制的“双免”工作举措,向全社会发布可以依法实施“双免”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相应的轻微情节。自3月份启动以来,全市已累计通过清单形式合计发布245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涵盖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广告、建设、能源、燃气、矿产冶金等重点行业,涉及市场监管、交通、文化、城管等综合执法领域以及商务、价格、计量、安全生产、消防等执法领域,既包括对违反市场经营一般性、普遍性规定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的“双免”,也包括对违反具体行业领域的特别规定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的“双免”,基本实现了监管纠错容错机制的“立体式”覆盖。

  在有关“双免”清单中体现中小企业和新兴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

  ①直接将有关事项纳入“双免”清单。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于5月14日印发的《广州市交通运输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中,包括了与网约车等交通领域新兴业态相关的“双免”事项,例如当事人存在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但属于已通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相关证件处于制作中状态的情形,且符合其他法定“双免”条件的,可以依法予以“双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七部门于9月4日联合印发的《广州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中,将对个体工商户等中小企业以及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的相关市场轻微违法行为纳入了“双免”范围,对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等违法行为,符合“双免”条件的,可以依法予以“双免”。

  ②对“双免”措施作出了原则性指导。《广州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中,规定了“其他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处罚、强制情形的,可以不予处罚或者不采取行政强制”,对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行业中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依法予以“双免”,进一步拓宽了广州市“双免”措施的覆盖范围。

  监督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①对执法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市司法局与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印发的三份清单当中,均对各有关执法部门提出了依法规范开展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明确各有关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及时核查当事人整改情况,并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在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的前提下,践行“处罚教育相结合”原则,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避免各执法部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时出现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的情况。

  ②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在市司法局监督指导下,目前全市共有474个执法部门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开展执法公示,合计公示执法结果信息超过112万条(数据截至2020年9月4日16时),并全部公开了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年报,在法治广东考核当中,广州市在行政执法公示指标得到满分。在推行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市司法局第一时间将省司法厅印发的《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0年版)》转发市各有关执法部门和区司法行政部门,为各级执法部门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提供参考。在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市司法局依托省新建的执法队伍管理系统,要求全市各级执法部门在系统上填报法制审核人员信息,规范法制审核人员管理,掌握人员底数,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落地。

  建设三大法律服务集聚区

  市司法局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总要求,以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为目标,着力打造天河、白云、南沙三个法律服务集聚区,奋力推进广州法律服务工作出新出彩,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情况

  ①规划引领发展。编制《2020—2022年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规划》,天河区定位高端和非诉法律服务,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品牌集聚区;白云区定位传统和诉讼法律服务,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法律服务标杆区;南沙区定位国际和涉外法律服务,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平台示范区。

  ②法律服务资源集聚。截至2020年6月,天河区共有律师事务所280家,律师8758人,分别占全市律师事务所的34.2%、律师的52.8%;全区236家律师事务所集中在天河中央商务区,占比84.3%;2019年广州营收过亿的12家律师事务所有11家落户天河。白云区共有律师事务所58家,律师550人,分别同比增长11.5%和24.4%,广东格方律师事务所等三家事务所进入“四上”企业库。南沙区共有律师事务所31家,律师302名,分别同比增长3.3%和18.4%。

  ③集聚区建设成效显著。天河法律服务集聚区主动为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等提供法律服务,区纳统的重点律师事务所2017—2019年分别增长29.7%、22.4%、18.8%,建立了区级港澳青年支援中心。白云法律服务集聚区建立了广州律师大厦,目前进驻各类法律服务机构26家,入驻律师147人;出台《关于促进白云区法律服务业发展有关措施》;创新打造“党建+产业+法律”为一体的法律服务基地,成功举办20余场大型高端论坛,孵化17个港澳台项目,并推进广州法治公园建设。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设在城市客厅蕉门河畔的水岸广场西座2号楼,首期办公面积7000㎡,目前有27个仲裁类、司法类、调解类和鉴定类机构于8月后分批入驻,南沙区出台《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法律服务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

  推进法律服务业亮点举措

  ①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汇集市人大、市政协的专门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等成立“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解决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重点难点问题。

  ②建设大湾区法律争议解决中心。打造国际商事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推进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为核心的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纠纷解决中心、以符合国际调解标准和要求的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以国际仲裁院为平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

  ③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健全“诉调”“访调”“警调”机制,积极开展线上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对接试点,成立全省首家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设立广东省自贸区南沙片区贸促商事(人民)调解中心等调解组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构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为一体的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④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级。设立全国首家涉外律师学院、全国首个律师行业营商环境研究机构,成立全国首个粤港澳大湾区与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现全市有涉外律师事务所167家,涉外律师648人,其中23人入选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61名律师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占全省62%)。现已形成“一个阵地”(涉外律师学院)、“两个平台”(广州法律服务交易会、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六大支柱”(市律师协会海归律师联谊中心以及涉外、“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及自贸区、海事海商、公平贸易五个专业委员会)为核心的涉外法律服务格局。

  ⑤提升仲裁国际化水平。组建南沙国际仲裁中心,采用国际化的仲裁通则和开放的仲裁员名册,突出同步运行内地、香港、澳门三套庭审模式的规则优势叠加互联网仲裁的技术优势。发起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签署《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合作备忘录》。广州仲裁委作为唯一单位被司法部推荐参与亚太经合组织企业间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建设。2019年至2020年6月,广州仲裁委受理传统案件23070件,争议金额483.28亿元。

  ⑥提升法律服务科技水平。深化法律科技创新,在全国实现六个“率先”:率先推出“秒办公证”;率先创建“广州公法链”;率先建立首家5G(第五代移动通信)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率先建立首家“公共法律服务标准研究基地”;率先开发广州“智慧司法”,已上线“智慧公证”“羊城慧调解”“智慧矫正”等平台;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广州法视通”远程视频法律咨询平台。

  ⑦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参与编写全国律协《“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为“南沙母基金”等自贸区项目、香港上市公司收购等涉港项目提供专业支持;成功代理全国首件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该案例及代理律师分别荣膺法制日报社第二届“一带一路”优秀法律服务项目评选的“优秀法律服务案例”和“十佳律师”大奖。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以法律服务集聚区的建设规划为蓝本,扎实推进天河、白云和南沙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不断优化广州千年商都营商环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提质增效。

稿件来源 |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