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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律援助白皮书》发布,2019年广州超5万人获法律援助
近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广州日报数据和数字化研究院(GDI智库)联合发布《广州法律援助白皮书(2019)》。数据显示,2019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981宗,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30652.01万元,2019年接受法律援助55070人次。
2019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981起
截至2019年底,广州现有市区法律援助机构12家,法律援助工作站372个。
2019年,广州法律援助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是665个受表彰集体中的唯一一家法律援助机构;被共青团中央评为2016-2018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获得“广东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白云区法律援助处被市妇联评为“广州市巾帼文明岗”。
《广州法律援助白皮书(2019)》数据来源于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处2019年1月至12月受理的54981起法律援助案件,较2018年的24056起增加了30925起,同比增长128.55%。其中民事案件16375起,占比为29.78%;刑事案件38312起,占比为69.68%;行政案件294起,占0.53%。数据将广州市各级法律援助处分为市级法援处和区级法援处,“广州市法援处”意为市级法援处,“各区法援处”意为广州市11个区级法援处。市法援处受理案件6499起,各区法援处受理案件48482起。
95%法律援助案件由社会律师承办
2019年广州全市法律援助已结案件15192起,未结案件20003件,总结案率为43.17%。其中市法援处已结案件4133起,结案率为52.38%;各区法援机构已结案件11059起,结案率为40.5%。
民事案件的已结案件数量为8514起,结案率为41.28%;刑事案件中已结案件为6563起,结案率为45.43%;行政案件中已结案件为115起,结案率为92%。
社会律师承办案件14458起,高达95.17%;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办理案件181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案件553件,二者占比之和为4.83%。
法律援助挽回经济损失30652.01万元
2019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共计30652.01万元。其中市法援处挽回经济损失13121.46万元,各区法援机构挽回经济损失17530.55万元。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全部来自于民事案件,其中为农民工讨薪11498.92万元。
受援人情况
2019年接受法律援助55070人次
2019年全市共有55070人次获得法律援助,较2018年的24888人次增加了30182人次,刑事案件受援人38312人,民事案件受援人16463人,行政案件受援人295人。刑事案件受援人的人数远远多于民事案件受援人和行政案件受援人的人数,刑事案件受援人人数约为民事案件受援人人数的2.33倍,约为行政案件受援人人数的129.87倍。
农民工是2019年广州市法律援助对象最多的群体,共援助农民工11959人,超过其他群体人数的总和,占比达到52.85%,其中市法援处共援助4799人,各区法援机构援助7160人。
法律咨询情况
民事案件咨询相对刑事和行政案件较频繁
2019年广州全市法援机构共向57619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比2018年增加了14881人次,96.88%的咨询者通过来访的方式寻求援助,有45079人次。
所有咨询案件中,属于民事案件的共17481起,占全市已统计来访者的38.78%,其中“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和“损害赔偿”的咨询数量分别为10022起、6458起和1001起。属于刑事案件共1043起,占全市已统计来访者2.31%。属于行政案件的共2184起,占全市已统计来访者4.84%,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咨询数量分别为1960起、129起、91起和4起。
案件分析
民事案件
2019年全市民事案件的受理数共16375起,较2018年增加了3409起,其中市法援处受理的案件有4366起,各区法援机构受理的案件共有12009起。其中具有明确案件缘由的案件有424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数量最多共2110起,占具有明确案件缘由的49.73%。
2019年广州全市的民事已结案件共8514起,占全市总受理案件的51.99%。市法援处已结案件2435起,区法援处6079起,分别占全市已结案件的28.60%和71.40%。
已结民事案件承办情况大体可分为诉讼和非诉讼。全市的已结民事诉讼案件共2850起,非诉讼案件共5664起。其中,市法援处已结民事诉讼案件891起、非诉讼案件1544起;各区法援机构诉讼案件共1959起、非诉讼案件共4120起。总体而言,民事案件以非诉讼形式为主。
刑事案件
2019年刑事案件总量为38312起,较2018年增加了27415起,增幅达2.5倍。其中市法援处受理2023件;各区法援机构共受理36289起,占总量的94.72%。全市案件中以“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最多,共27593起,其次是“通知辩护案件”,有10349起。
2019年刑事案件全市已结6563起,占刑事案件全市受理总数的17.13%,其中市法援处已结1642起,占全市已结25.02%,各区法援机构已结共4921起,占全市已结74.98%。
法援机构对已结刑事案件的采纳情况可以分为“承办人意见全部采纳”“承办人意见部分采纳”“承办人意见未采纳”和“终止提供”。其中“承办人意见部分采纳”的案件数最多,全市共3003起;其次为“承办人意见全部采纳”,全市共1740起;然后是“承办人意见未采纳”,全市共1322起;最后是“终止提供”,全市共498起。
意见采纳率=(承办人意见全部采纳案件数+承办人意见部分采纳案件数)/该区已承办案件数。全市刑事案件律师意见采纳率为72.27%;市法援处的意见采纳率为35.32%;各区法援机构的意见采纳率为84.60%。
行政案件
2019年行政案件全市申请总数为297起,较2018年增加了104起,其中市法援处行政案件总数为113起,各区法援机构行政案件总数为184起。具有明确案件缘由的案件中以“工伤(请求工伤保险待遇之外)”的数量最多,全市共51起,其次是“请求社会保险待遇”,共21起。
2019年行政案件全市已结115起,占行政案件全市受理总数的38.72%。其中诉讼案件74起,占已结行政案件的64.34%;非诉讼案件41起,占35.65%。
《广州法律援助白皮书(2019)》:https://sfj.gz.gov.cn/attachment/0/88/88426/5892420.pdf
稿件来源 |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