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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积极打造涉外法治高地 助力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0-06-17 00:3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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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向世界表明中国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对如何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出了重要部署,强调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也明确要求,要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

  近年来,广东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发挥广东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围绕“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国家战略部署,搭建法治交流合作平台,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涉外法治人才能力,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积极搭建涉外法治交流合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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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

  2019年9月12日,首次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在香港召开,广东省司法厅厅长曾祥陆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会面,共商粤港澳司法及法律交流与协作。会议一致同意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

  这是广东积极搭建涉外法治交流合作平台的一项重要举措。

  省司法厅以行政推动、机构搭台、业者参与等方式相结合,推动搭建务实多样的平台,为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对外交流合作提供有效载体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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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法律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广州举办

  目前,广东已推动成立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等,开发“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网,设立中拉企业法律服务中心;联合港澳律师协会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推动组建粤港澳律师联合会。

  广州、深圳、珠海等地仲裁机构分别在各自自贸片区设立国际仲裁院(中心),并发起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和澳珠跨境仲裁合作平台等。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建设,广州、珠海仲裁机构与港澳地区调解机构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调解中心和珠港澳商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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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暨“中国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网”上线仪式

  广东还举办了多届中国(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经常性组织律师、公证、调解等代表团与港澳法律机构交流访问,有效凝聚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合力。

持续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

  2020年3月27日,德和衡简家骢永本金月(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在深圳挂牌成立。这是深圳首家粤港澳三地联营的律师事务所,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香港简家骢律师行、澳门梁永本李金月律师事务所共同出资设立,目前有内地律师4人,香港、澳门律师各5人。该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事务所将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发展带来的新型法律业务,为跨境商业交易、跨境争议解决、企业投融资、科技创新等提供法律方案。

  一直以来,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加快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涉外法律服务格局,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

  以中银-力图-方氏(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为代表,广东在全国率先开展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工作,同时也大力推进对台法律服务开放和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等试点工作,形成“知名境外所+联营所”的架构。目前,共有5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所在广东设立33家代表机构,合伙联营律师所10家,协议联营律师所1家。

  在做好法律服务“引进来”的同时,广东同样大力支持省内律师“走出去”,在1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15家律师所境外分支机构。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积极推动与商务、国资等部门工作协调,组织律师进驻“省商务厅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走出去新干线”“广东国际商事律师库平台”和“贸促通”等平台,建立起广东重大涉外经贸活动聘请中国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

  省司法厅还联合港澳共同推进仲裁领域创新。广州、深圳仲裁机构均设置了粤港澳三种仲裁模式供当事人选择;深圳国际仲裁院有来自77个国家和地区的仲裁员,在洛杉矶创建中国国际仲裁首家海外庭审中心——北美庭审中心,组建“中非联合仲裁深圳中心”,与新疆有关地区共建“一带一路”(新疆喀什)争议解决中心”;广州仲裁委与“海上丝绸之路”多个支点国家签订合作协议,有力推动“走出去投资、拉回来仲裁”的“主场战略”实施。

  2019年11月,中国广州仲裁委(简称“广仲”)审理了国际商事仲裁跨国远程庭审全球第一案。该案涉及一宗柬埔寨知名产品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纠纷,中方当事人坐在广州南沙的仲裁庭内,柬方当事人远在柬埔寨金边,在网络视频连线中,中柬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庭的释法说理之下息诉止争,甚至当场达成了更进一步的商业合作初步意向。得益于跨国远程庭审这种创新的方式,该案从受理到当庭和解仅用时15天。

  此外,在涉外公证、调解等领域,省司法厅与省法院联合出台《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争议调解规则》,支持全国首个境外法律查明平台——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率先探索“建设集国际商事调解、域外法律查明于一体的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积极落实《粤港两地公证行业合作协议》,与澳门签订《在公证领域的会商备忘录》,携手港澳共同打造亚洲区域法律服务高地。

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提升国际竞争力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广东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发言表示,“全球法治舞台上,应该有中国律师的一席之地。这不仅有利于保障我国海外投资合作的安全,也事关中国法治在全球影响力的问题。”他建议,推动政府将涉外人才建设纳入现代服务人才计划和人才扶持政策范畴,财政资金给予扶持,设立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等专项资金,为广东省培育和储备涉外律师人才。除了在全国两会上,肖胜方还多次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建议。

  目前,广东律师人数已突破5万名。作为律师大省,广东十分重视涉外律师人才建设,率先建立全国首家涉外律师学院,与有关高校共建广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和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合作研究院,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纳入省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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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第四期境内培训班——国际仲裁全景式研习会(广州站)现场

  此外,广东还搭建涉外律师人才网,遴选443名律师组建广东涉外领军律师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推荐98名律师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建立粤港澳三地律师服务专业领域名录、省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库。依托广东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多次组织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开展境外实务培训,持续增强广东涉外律师国际竞争力。

  来源 | 广东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