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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载矫心守平安|广州市社区矫正一线工作者纪实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广州市涌现了一批忠诚履职、担当作为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选派监狱戒毒警察、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村(居)工作人员,他们坚守在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一线,用实际行动保障刑事执行正确执行、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六年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在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精准帮扶等方面持续发力,逐步构建起以“监督管理为基础、教育矫正为核心、社会帮扶为支撑”的工作格局。
社矫工作人员:
夯实执法根基,践行矫正使命
社矫工作人员是社区矫正执行体系的中坚力量。六年来,全市社矫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规定,规范实地查访、信息化核查、定期报告等执法环节,确保刑事裁判得到有效执行。
各区社矫业务负责人扛起统筹管理职责,在顶层设计、机制完善、多方协同上持续发力:
从化区司法局副局长胡炳枢牵头创立从化区社区矫正中心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签署社区矫正教学科研三方合作协议,并建立全国首个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研究联系点,赋能广州社矫工作高质量发展。
花都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科科长、四级调研员裴文省担当实干,沟通协调能力突出,参与处置全省首例涉外、涉妇女儿童复合型社矫案件,攻坚克难,兼顾严管与温情帮扶,圆满完成任务,获市委通报表扬,为全省积累实践经验。
越秀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许明专业素质过硬,深度参与省、市社区矫正相关政策文件的起草论证,圆满完成多项改革试点任务,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黄埔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科科长曾韵婷,始终以“万无一失”的底线思维筑牢平安根基,曾创连续三年再犯罪率为零的佳绩;真抓实干打造三大黄埔社矫品牌:“黄丝带”引入专家智库精准矫治,获民盟中央、司法部联合表彰;“金不换”孵化16支志愿服务队,服务3.7万人次,获评省级优秀典型;“平等新途”组建百企联盟、推出全国首款助力社矫对象就业的专属保险,获央媒报道。
天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陈佳欣,天河区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高标准完成区社矫中心提档升级工作,牵头公检法司专项座谈优化工作流程,推动“多元共治”;打造“雨后天晴”帮扶品牌,整合资源开展心理矫治与就业帮扶,帮助社矫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增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科干部汤宇行,坚持严格规范执法,跑遍全区13个司法所,培训基层280余人次,2025年以来提请撤销缓刑13人、收监7人,组织公益服务5823人次,收到感谢信28封、锦旗16面,组织震撼教育125人次。
扎根街道镇村一线的司法所负责人坚守治理末梢,直面日常矫正各项实务工作。
海珠区江南中司法所所长潘仲健坚持“严格执法、耐心教育”的工作方式,面对年轻社矫对象樊某违规问题,联动家属强化监管促其守规;对未成年对象赵某强化家庭支持、引导树立人生目标,助其考入大学、顺利解矫;关爱患癌对象赵某依法免除公益劳动并上门帮扶,助其平稳度过矫正期。2025年共收到感谢信9封,以实际行动书写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担当。
黄埔区司法局南岗司法所所长向春燕坚持“矫心为先、用情矫治”,创新构建“心愿引领、公益塑新、就业安身”三维帮扶体系,依托“回归心愿墙”兑现心愿99个,获赠锦旗6面;组建爱心公益服务队,累计志愿服务1121人次、2154小时;创建市内首个社矫灵活就业爱心驿站,以法治力度与人文温度切实提升教育帮扶质效。
全市社矫战线全体人员始终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怀揣务实为民的服务意识,以日复一日的坚守规范刑事执行、化解风险隐患,筑牢全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

左一黄埔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科科长曾韵婷
选派监狱戒毒警察:
发挥专业优势,强化执法力量
选派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狱戒毒警察,是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提升矫正工作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支撑。选派警察将监管改造领域的丰富经验与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在社矫对象入矫接收、训诫谈话、远程视频会见等环节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震慑与教育作用。
广州市松洲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级警长陈桂新,南沙区社区矫正工作支部书记,现全面统筹南沙区选派警察参与社矫工作;他善于统筹资源,严格落实岗位职责,面对辖区跨度广、人员紧缺、任务繁重等困难,他主动担当,带领选派警察队伍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确保辖区社矫工作平安稳定。
广州市松洲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级警长陈胜梅坚持治心与治行同步、法理与温情并行,常态化开展实地查访,精准摸排矫正对象家庭困难和就业堵点,联动各方力量开展技能帮扶、心理疏导与矛盾化解,用实干打通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最后一公里”。
广州市同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四级高级警长谭剑林立足派驻岗位职责,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工作足迹踏遍白云、从化区32个街镇,累计实地查访上千名社矫对象,对存在撤缓收监风险的重点人员,协助开展攻坚帮教,着力处置各类重点风险,切实筑牢基层社区矫正安全防线。
广州市岑村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级警长李旭明立足戒毒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完善矫正监管和考核奖惩工作机制,坚持法理相融开展教育帮扶工作,累计监管两千余名矫正对象,实现零脱管零漏管,以责任与温情助力矫正对象重塑新生。
全市近百名监狱戒毒警察主动融入基层司法行政团队,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注入了强有力的专业支撑,有效弥补了基层执法力量不足和专业能力欠缺的短板。从监管场所到社区一线,变的是工作环境,不变的是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安定的职责担当。

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场景
社矫社工:
提供专业服务,助力回归社会
专业社矫社工的引入,是广州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精细化发展的关键力量。全市超500名专职社矫社工秉持“助人自助”专业理念,运用社会工作方法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认知行为干预、社会关系修复、就业技能培训等系统化专业化服务。
荔湾区社矫社工项目负责人刘禹皓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和强烈的责任担当为社矫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她创新构建“文化疗愈+司法矫正”双轨驱动模式,以四大名著打造四大特色品牌,累计服务超10000人次,实现服务期内零安全事故、零投诉、零服务造假;推动项目末期评估获评“优秀”,相关论文及案例荣获省级一等奖及优秀案例,形成可复制推广的“荔湾经验”。
番禺区社矫社工项目负责人陈金宁开展社矫工作九年,联动28家企事业单位构建长效协作机制,打造“善士多”公益服务平台;潜心专业研究,主导撰写的论文入选司法部主题征文优秀论文及国家级研讨会,先后获评“番禺区优秀社会工作者”“优秀司法社工”“番禺好人”等荣誉,是社区矫正社会工作领域的优秀代表。
越秀区社矫社工陈镇杰,广州市优秀司法社工,深耕司法社会工作十年,工作中恪守助人自助专业理念,运用专业方法引导矫正对象重塑认知、顺利融入社会;主动探索创新路径,参与打造“越向新生”园艺矫治、“逐光而越”红色助矫等特色服务模式;注重提炼实务经验,撰写多篇论文获评司法部社区矫正优秀论文,以实践探索推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提质发展。
白云区社矫社工李思婷坚持“去标签化”理念,坚信每个坠落者都值得被托举,面对未成年社矫对象,以平等尊重之心主动倾听、及时支持,成功劝返校园。从事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四年来,累计服务约460人,开展心理咨询10人次、个案7例,获感谢信及锦旗21份,撰写案例获评广州市优秀司法社工服务微故事,她以专业行动赋予法律温度,是社矫对象最信得过的引路人。
黄埔区社矫社工蔡雪丹扎根一线六年,协管70余名社矫对象,高效完成日常教育矫正工作;坚持以研促干,2026年重点跟进4例心理疑难个案,妥善处置1例重度抑郁且疑似艾滋病的高危案件,精准帮扶2名未成年人,累计获感谢信2封、12345表扬工单8件,其合著论文获省级三等奖,以专业与温情让法治温度在矫正一线可感可及。
社矫社工以柔性的专业服务,与刚性的执法监管形成优势互补,将人文关怀贯穿于教育矫正全过程,有力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效能和专业化水平。


社矫社工陈镇杰、陈金宁正在开展社矫社工服务
村(居)工作人员:
融入基层治理,织密监管网络
村(居)工作人员作为矫正小组的重要成员,在社区矫正社会化监管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近年来,广大村(居)干部和网格员积极协助司法所开展实地查访、信息报送和动态监测,凭借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天然优势,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在辖区内的思想行为表现和生活状况,确保监管措施落细落实。
天河区车陂街西华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杨惠芹同志,深耕基层治理二十余年,长期主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实地查访、思想疏导和教育帮扶,创新借助端午龙舟饭宴搭建社区融入平台,以“同吃一锅饭,便是相亲家人”的理念消融社矫对象的身份隔阂,引导其感受善意与温暖,有效降低再犯罪风险,展现了基层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
南沙区蕉门河社区治保主任陈锐潮始终将社矫对象视作“迷途的家人”,以拉家常、问冷暖的接地气方式从细微处洞察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及时疏导化解心结。对因家庭矛盾多次报警的汪某,他屡次登门促成其家庭重归和睦;对身患肾衰竭的刘某,他多方奔走对接帮扶资源;对外国籍社矫对象,他主动破解语言与习俗障碍开展帮扶,以务实行动践行基层治保岗位的责任担当。
番禺区市桥街云星村副书记陈汉东扎根基层协助社区矫正工作六年,熟悉社区民情、贴近群众生活,在协助开展公益活动组织、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关系修复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坚持“因人施策”工作策略,积极为年轻对象链接就业资源,协助中老年对象化解家庭矛盾,全年参与实地查访84次,及时掌握动态、上报风险隐患,以基层力量筑牢安全防线。
海珠区昌岗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吴嘉玲曾任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转任昌岗中社区居委会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社矫经验与村居工作深度融合,依托社区网格开展常态化查访,结合邻里反馈掌握对象动态,以“家门口”监管筑牢防线;积极组织公益劳动,联动志愿者开展谈心帮扶,链接资源提供就业指导,累计协助监管帮扶235名对象,有效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村(居)工作人员的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司法所—村(居)—家庭”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右二为南沙区蕉门河社区治保主任陈锐潮协助司法所开展住院查访
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六周年的新起点上,广州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凝聚各岗位协同合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州、平安广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 | 广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