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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权赋能!市政府向花都区下放17项市级行政职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花都区实施的决定》于2026年8月22日正式施行,明确将5项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花都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花都区全域实施,将12项市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花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花都经开区范围内实施。此次下放的17项职权聚焦花都高质量发展所需,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关键领域。
项目审批“全链通”
集中下放用地供应、规划审批、工程建设、要素保障等职权,全面覆盖产业项目从落地到投产的全周期审批需求。
卫健审批“助开放”
下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高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涉外医护执业管理等市级职权,进一步放大园区空铁枢纽优势,提升对外开放能级。
新兴业态“强支撑”
通过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备案职权下放,构建覆盖企业设立、治理、运营、资本运作的全周期服务体系,为会展经济、跨境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提供保障。
应急管理“保安全”
下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市级职权,助力化工园区科学布局与有序建设。

来源 | 广州市司法局立法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