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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法律援助处获全国“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
近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决定”》,授予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全国“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这是对广州市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高度肯定。
多年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发挥法律援助的助老护老职能作用,指导各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法律援助服务,以法治力量为“夕阳红”保驾护航。2021年以来,全市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149件,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28258人次,为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5505.3万元,老年群体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扩大援助范围,惠及更多长者。修订出台《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降低残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门槛。动态调整广州市经济困难公民认定标准,2021年—2025年,广州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2846元/月逐步调整至3477元/月,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惠及更多老年人。指导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设立“法援有爱、夕阳更红”“涉老反诈”老年人权益保护项目,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政府法律援助的有效补充。
优化便民举措,保障适老援助。全市设立12家法律援助机构,并依托基层司法所、法院、老龄工作委员会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05个,构建全方位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均统一配备无障碍通道、急救箱、老花镜等助老设施设备。广州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与粤省事、12348、12345等平台实现互联互通,通过热线电话等服务平台接收求助,确保老年人“急难愁盼”及时响应。
开通绿色通道,传递援老温情。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常态化为老年人开通绿色服务通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服务以及全程引导、方言沟通等专属服务;对于高龄、失能或者部分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受理服务,指导承办律师上门承办案件,实现“维权不出户”。
加强案件监管,提升办案质效。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监管机制,打造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管链条。优先指派经验丰富、善于沟通、有“助老护老”经验的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涉老案件。邀请市律师协会资深律师组成评估专家队伍,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估,最大程度维护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在2025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广州市法律援助案件优良率为79.17%,优良率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两名。
强化普法宣传,增强维权意识。结合“敬老月”“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点,聚焦赡养纠纷、医疗纠纷、社会保障待遇落实、老年人防诈等领域,深入社区、乡村、养老院等场所,通过以案释法、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普法微视频等形式开展通俗易懂的普法活动,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推动促进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近五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开展涉老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逾225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000余份。2025年“敬老月”期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开展老年人普法宣传38场,通过“法条+案例”、“走访入户+现场宣传”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赡养、继承、诈骗等方面法律知识,为老年人送上节日慰问和“法律知识大礼包”;创新普法形式,在社区、公园开设老年人普法课堂,进一步推进老年人法律知识普及,筑牢老年人权益“法治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