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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证“四个坚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广州公证行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拼经济、保平安,求发展、提品质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有力有效地助力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2021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公证155.3万件,其中2024年共办理公证37.7万件,且涉外公证占总办证量的23.6%;1家公证处、1名公证员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8家公证处荣获市政府督查激励。
坚持党的领导
画好党建引领“同心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公证改革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
全面加强行业党的建设,成立广州市司法局公证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全市公证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公证机构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全市公证行业现有党员169名,基层委员会1个,独立党支部14个,联合党支部1个。
组织全市公证机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事参加全省全市公证行业党建工作培训,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发动行业党员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关键时刻站得出来”的党员担当,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暖心公证法律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
打造服务品牌“金名片”
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率先在全省将7家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公证机构调整为5家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公证机构,率先在全省召开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座谈会,制定出台“全市公证行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16条举措”“广州市公证行业服务涉外法治建设十项举措”,为未来发展注入动力活力。
推进涉外公证法律服务品牌建设。搭建涉港澳台跨境公证服务平台,一站式解决跨境复杂公证法律事务,设立外事和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定期开展涉外企业与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供需对接活动,参与第135届、136届广交会,加入大湾区特殊资产赋能服务平台,并在“一带一路”建设项目中推出“项目全周期公证服务”。
推动创新金融、行政执法、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城市更新等新型公证业务发展。参与政府改善民生工程和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四师两员”协调机制试点、城市更新项目建设,首创广东省首例业主“自主更新、自筹资金、原拆原建”危旧房改造项目成功案例。5家公证处获司法部认证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入选数量居全省首列;4家公证处被评为全省首批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
坚持优化服务
搭建提质增效“连心桥”
推行“公证+互联网”“公证+认证”服务模式。将涉外、委托、声明等高频公证事项纳入“一网通办”范围,群众通过手机即可完成身份验证、材料提交、视频面签等流程,实现“24小时不打烊”的掌上公证服务。
推进全市辖区内各镇(街道)设立公证服务点实现全覆盖。方便群众就近办证,缩短乡镇百姓与公证的距离。全市现有10个办证大厅、15个公证办证点、132个公证服务窗口,通过“驻点+巡回”“预约+上门”模式,为居民群众提供咨询、预约、现场受理等服务,真正实现了公证服务从“坐等上门”向“主动下沉”的转变,让法治惠民政策精准触达每个群体。
推进“一证一次办”“一事一站办”。缩短办证期限,精简证明材料,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尽可能实现“当场出证”。符合受理条件仅缺少次要材料的公证事项实行“容缺受理”,避免群众“往返跑”。需要多个部门办理,关联性强、办理时间相近的多个事项集中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证服务的便捷与高效。
坚持公益属性
跑出公法为民“加速度”
开通特殊群体“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优先接待、优先办理和“上门办证”等服务,并在办证大厅设立“爱心公证专窗”,配备方言翻译、无障碍设施等。对烈属、军属、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等紧急公证申请,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减免高龄老人及困难群众公证费用。常态化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减免公证费用,对首次办理遗嘱公证的高龄老年人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2021年以来,累计减免公证费13790件,共计1127万元,其中2024年减免公证费4253件,约340万元。知名人士陈济棠儿媳将亿元财产通过公证遗嘱方式捐赠国家的案例获2023年度中国公证十大典型案例,以此为切入点制作的微视频《如愿》获中央政法委微博、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刊发。
赋能乡村振兴、企业发展。为农村土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提供公证服务,保障农民权益,并视情进行费用减免。首次适用公益诉讼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成功办理了一宗涉嫌非法采伐林木的公益诉讼案件,有效破解了当前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中公益损害赔偿金收缴难、履行难、管理难等问题。
来源 | 广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