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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正义”点赞白云法律援助
近日,受援人黄某携家人专程给广州市白云区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李露露送上“弘扬正义为民维权 伸张正义无私援助 公理之下正义不朽”锦旗以感谢帮助她维护合法权益。
黄某于2016年3月入职广州某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事化妆品生产、乳化工作。2023年7月20日开始,公司以生产线订单较少为由开始长时间安排员工放假,不发放假期工资。同年8月16日,公司欲调动黄某等人到其他生产线进行工作,否则就让其持续放假到次年2月或选择主动辞职。黄某因年纪较大将近退休,接受不了公司的调动安排,与公司多次协商均无果。8月23日黄某等人向公司发送《催告函》要求三日内结清2023年7月份未发放的工资,并按照原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8月29日黄某等人因公司仍未足额给付工资、未缴纳社保、未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地点提供劳动条件,故拒绝复工,并向公司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日,公司签收了该份通知书。
得知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后,黄某于2023年9月1日与其他工友一起到白云区法律援助处窗口申请法律援助,要求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和相关补偿金等。由于黄某等人申请时情绪比较激动,为安抚群众的情绪,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及时做好登记,耐心解答咨询,同时安排专管员对黄某等人的申请事项进行梳理,开通“绿色通道”按照群体性纠纷给予法律援助,经摇珠指派了李露露律师担任劳动仲裁阶段案件代理人。
李律师收到案件材料后,及时联系黄某等人深入了解案件情况,耐心细致地与其沟通制作谈话笔录,并对证据材料进行梳理,细心叮嘱其银行流水不全面,需要补充相关证据来证明其主张。并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及法律规定向黄某等人详细解释了案件可能涉及的法律依据以及存在的各种诉讼风险。经李律师的多方协调和多次努力,其他工友们陆续与公司和解,唯有黄某因在职时间久,公司不愿意与其和解。由于李律师对案件的脉络梳理清晰,证据材料充分,劳动仲裁裁决支持了黄某的请求。公司不服遂向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阶段黄某继续点援了李律师,由于李律师对案件事实把握清晰,证据材料充分,经与公司多次沟通协商,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公司最终认可了李律师代表黄某提出的调解方案,公司支付黄某138000元,双方纠纷得以解决。
近年来,白云区法律援助处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加强宣传力度,完善窗口设置,切实维护经济困难群众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受援群众的点赞。2024年上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90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4124人次,获赠锦旗、感谢信12面(封)。
(白云区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