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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维权路波折 法律援助来护航
包工头杨某与公司签订《分包协议》承包水管安装工程,于2022年8月聘请唐某负责具体安装,工资由杨某发放。2022年11月,唐某进场施工时,不慎摔伤,由杨某支付手术医疗费21781.64元。
由于当时对伤情认知不全面,唐某与杨某、公司三方协商签订《协议》,约定杨某和公司再支付唐某25000元,算是一次性结清相关费用。后续唐某发现,自己的伤情越来越严重,《协议》费用不足以覆盖后期的医疗费,显失公平。为维护合法权益,唐某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但由于劳动关系证据不足,仲裁委认为该案不属于劳动仲裁委受理范围。
争取不到费用的唐某陷入经济困难、有病不能治的局面。2023年6月,焦急的唐某来到广州市天河区法律援助处求助。随后,天河区法律援助处为因工受伤的唐某开通了绿色通道,并指派广东检浩律师事务所的胡毅丹律师承办该案。
迅速分析案情,用专业寻找突破
接受指派后,承办律师与唐某多次详细交谈,掌握了案件的细节并做出利弊判断,提出两种思路:1.因唐某受包工头杨某私人聘请,可以追究杨某承担雇主责任。但唐某不掌握杨某的身份信息且可能要到外地起诉,唐某仅起诉杨某拿到赔偿的可能性很小;2.依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公司违法分包给个人,个人聘请的工人受工伤,公司是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由于缺少了杨某与公司分包的证据,不能直接认定唐某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想通过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来获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要费些周折。
亲自辗转沟通,用脚步探寻希望
由于唐某文化水平有限且身体还在康复期,承办律师亲力亲为前往多个部门沟通对接。承办律师反复与杨某沟通,为其分析诉讼法律风险,杨某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最终答应提供其与公司的《分包合同》。承办律师多次到区、市两级人社部门整理提交相关资料,2023年9月,人社部门出具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初次鉴定(确认)结论书》,鉴定唐某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拾级。
两手准备维权,用智慧优化结果
承办律师一边准备草拟仲裁申请书追讨公司的工伤赔偿责任,一边联系公司的负责人,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让唐某尽快获得赔偿。起初公司态度强硬不愿意配合,但在沟通中了解到,公司已购买工程项目工伤保险,承办律师紧抓机会劝说负责人,经再三权衡利弊,公司最终同意和解,唐某也同意放弃申请仲裁,双方在律师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
2024年3月,鉴定为工伤后仅耗时半年,唐某获得工伤待遇9万余元。唐某及家人向承办律师赠送锦旗一面,表达感激之情!
(天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