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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举办首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番禺区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公职律师中选聘32名同志,组建了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队伍。3月26日下午,番禺区举办首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及副局长等领导,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司法所负责人参加活动。
会议解读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要求监督员坚持问题导向、发挥专业优势、紧贴基层群众,锚定“1”个监督重点,落实“2”个有效反馈,推进“3”个积极参与,聚焦群众关注、企业关注、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推进番禺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本次受聘的常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广东雄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叶秀雄表示:“担任行政政法社会监督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在履职过程中,将不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当好社情民意的‘征集员’、行政机关履职的‘监督员’和法治建设的‘参谋员’,架起行政机关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擦亮执法监督‘探照灯’,促进全区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提升。”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黎万丽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站稳一个立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发挥好社会监督员的机制优势和队伍优势,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领域进行重点监督,努力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要坚守一处阵地,切实担起属地监督责任。将32名社会监督员下沉16个镇街,并从32名行政执法监督员中挑选8名同志作为常驻社会监督员,综合运用区司法局、派驻司法所与社会监督员多方联动监督模式,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案卷评查等方式,确保行政执法权力“放得下”的同时,行政执法监督“跟得上”。三要锚定一个目标,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区司法局持续加强对监督员队伍的“全流程、手把手”业务指导,各司法所协调对口监督员对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线索早介入、早处置,多向发力,共同从源头预防和化解执法风险。
(番禺区司法局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