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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家生态保护纠纷化解中心落地海珠
2024年1月15日上午,由海珠区委依法治区办、海珠区司法局主导的广东省首个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大调解”专业平台——海珠区生态保护纠纷化解中心在海珠湿地公园正式挂牌成立。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左彪,海珠区副区长陈志勇出席成立仪式,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海珠区人民法院、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海珠区司法局、海珠区湿地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和调解员、调解专家代表约100人参加活动。这是海珠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以高标准调解服务为群众办实事,以高水平法治建设保障高品质生态环境,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
海珠区拥有全球最大的城央湿地——海珠湿地,是广州中心城区唯一集江、涌、林、田、湖于一体的生态岛区,以“百年城央湿地+百年林荫大道+十大高品质街区”为策略,形成湿地管控共享、融合、生态防护三大类新界面。
为应对形式多样、成因复杂、调处难度不断加大的生态环境矛盾,海珠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生态环境纠纷的方法途径,以“一个平台、一套机制、两个机构、两支队伍”为特色,推动生态保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着力解决危害生态环境资源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海珠区生态保护纠纷化解中心作为生态保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核心,汇聚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律师调解等多种纠纷化解力量,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成为广东省首个专注生态环境保护的“大调解”专业平台。
为了凝聚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的合力,海珠区生态保护纠纷化解中心建立一套联动机制,打通六条“脉络”连接各个关键要素,以完备的制度体系推动平台的有效运转和长远发展,构建个案“小故事”达到环境“大影响”的共赢格局。
(海珠区司法局 广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