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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海珠司法“出实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近日,海珠区海司受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救助中心(以下简称法律救助中心)正式成立,标志着海珠区针对受侵害未成年人群体开展法律救助的这一全国首创项目正式启动实施。
海珠区海司受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救助中心
打造平台创新举措
汇聚合力护航成长
当前,为确保海珠区内遭受性侵害、校园欺凌及家庭暴力等严重人身违法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有效推动受侵害未成年人的维权工作,海珠区司法局创新性地开展受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救助专项工作。这项工作不仅弥补了我国法律服务领域的空白,也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项新创举。
海珠区海司受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救助中心成立揭幕
受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救助是以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为主导,联合海珠区教育局、海珠区关工委、海珠团区委、海珠区妇联、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为保护海珠区辖内遭受性侵害、校园欺凌及家庭暴力等违法犯罪侵害以及民事侵权的未成年人采取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个案跟踪、代理诉讼、普法教育以及心理关爱等形式的救助措施,是海珠区司法局在法律服务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方面探索建立的创新举措,系全国首创。
各有关单位对受侵害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救助工作进行研讨
法律救助着眼于海珠区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群体的实际需求,致力于在区一级层面打造一个核心救助平台,为海珠区内遭受特定违法犯罪类型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心理辅导帮助以及艺术和阅读疗愈帮助,确保受侵害未成年人能够通过救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建立机制配强队伍
法律救助措施有力
海珠区受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救助专项工作依照“一个救助中心、两个工作室、三支专业队伍”的方式开展,在海珠区受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救助机制下统筹运行。
▶一个救助中心是指设在区司法局的法律救助中心,由法律援助律师每日值班,专门接待海珠区辖内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或其所在学校的救助申请。
▶两个工作室是指设在区司法局的心理辅导室和设在区少年宫的艺术和阅读疗愈室。
▶三支专业队伍指的是包含法律救助队、心理疗愈队、普法宣传队在内的三支专业队伍。
设在海珠区少年宫的艺术和阅读疗愈室
专项工作各实体平台集法律救助、心理辅导、预防教育等多功能为一体,相互配合,通过开展法律救助和心理疗愈,实现对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全过程保护。三支专业队伍以一个中心、两个工作室为基点联动合作,确保各实体平台有效运行,使受侵害的未成年人身心和权益得到有力保护。
特色保护多元服务
温情救助疗愈心灵
海珠区受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救助专项工作以“保护、疗愈”为主题,以“两个工作室、三支专业队伍”为特色,不仅为受侵害未成年人提供法律保护,更运用多种方式疗愈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心灵,帮助受侵害未成年人抚平伤痕,回归正常生活。
法律救助中心是专项工作最大的实体阵地,提供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代理诉讼、普法教育以及人格重建等形式的救助,同时为受侵害未成年人建档立卡,提供个案跟踪、心理关爱等帮助。
设在海珠区司法局的心理咨询室
▶法律救助队依托法律救助中心开展工作,为有需要的受侵害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旨在为受侵害未成年人提供法律保障,使其在面对侵害时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心理疗愈队以艺术和阅读疗愈室为阵地,开展音乐、美术等艺术教育为受救助的未成年人舒缓情绪,旨在从心理层面帮助受侵害未成年人走出阴影,重拾信心,回归正常生活。
▶普法宣传队以政法干警和海珠区律师为主体,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旨在引导全区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用好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心理辅导室协助法律救助中心开展工作,每日有司法社工值班,为前来救助中心求助的受侵害未成年人提供紧急心理疏导和私密法律咨询。
▶艺术和阅读疗愈室精选了一批优秀书籍提供给受侵害未成年人,在艺术和阅读的疗愈中激发受侵害未成年人的情感共鸣,帮助受侵害未成年人敞开心扉,唤醒内生的自我疗愈力量,配合专业心理教师的辅导起到更好的疗愈效果。
下一步,海珠区受侵害未成年人法律救助专项工作将立足法律救助中心,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保障好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发展权益,为海珠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来源 | 海珠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