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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坐堂办案”到“上门调解”!一起涉企行政争议成功化解
“真诚感谢你们召开这次调解会,这次调解给我们公司解决了大难题。不然我们公司可能要面临一大笔经济赔偿。”某公司代理人胡某真切地说道。
近日,某公司向将一面印着“公正调解、为企解忧”的锦旗送到黄埔区司法局,表达对黄埔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竭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诚挚感谢。
据悉,12月6日黄埔区司法局采取“1+1+N”多元调解模式,成功调处该公司不服《关于撤销〈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提起的行政复议案。
主动沟通明诉求
9月21日,广州市黄埔区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撤销〈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决定撤销某公司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行政许可。某公司不服,向黄埔区复议办提起行政复议。
收到某公司的行政复议申请后,黄埔区复议办工作人员仔细研判案情,并与某公司代理人胡某进行了详细沟通,了解到某公司困难及诉求后,发现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本案作出复议决定,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这起涉企行政争议,反而会增加企业诉累。为实质化解纠纷,帮助企业解决难题,黄埔区复议办决定采取“1+1+N”多元调解模式办理此案。
“1+1+N”调解化争议
“‘1+1+N’模式是指,由1个区行政复议办公室牵头1个企业联系点所在的街镇司法所和N个涉及单位(部门)、行业协会、法律顾问律师等,共同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的模式”,黄埔区司法局副局长郑育丰介绍道,“这种工作模式可以充分利用司法所对属地企业及矛盾纠纷源头的熟悉情况,整合行政复议、基层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等力量,推动更多行政争议在属地就地调解,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始发阶段。”
此案中,黄埔区复议办主动组织黄埔区交通运输局、某公司到企业附近的行政复议企业联系点参与调解,在黄埔区司法局副局长郑育丰主持下,黄埔区交通运输局向某公司代理人胡某详细解释作出公告的事实和依据,聆听企业诉求,企业联系点负责人从中沟通协调,最终某公司与区交通运输局达成和解,当场向区复议办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区复议办当场向各方当事人送达《终止行政复议审查决定书》。在“1+1+N”多元调解模式下,一场涉企行政纠纷成功在企业家门口化解,实现矛盾不上交。
能动复议优营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黄埔区司法局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推出复议“暖企十条”,探索出“1+1+N”、“听证+调解”等调解工作模式,力争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接下来,黄埔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的能动性,积极回应企业对行政复议的期待,以行政复议“小切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大文章”。
来源 | 黄埔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