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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司法局花东司法所切实做好未成年社矫对象教育帮扶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花都区司法局花东司法所坚持用法律转化、用关心感化,针对性制定矫正措施,持续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
刚入矫时,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高某对花东司法所的日常监管工作心存抵触情绪,出现每月活动情况报告书写不规范、不及时,当面报告积极性不高的情况。为此,司法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多次走访,与家属面对面沟通交流,从侧面及时了解高某思想动态、家庭生活及交友情况。同时,定期与高某进行一对一心理健康谈话教育,根据谈话中发现的问题提供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帮教措施,为其提供有效的心理矫治。经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终于帮助高某打开心结,消除了刚入矫时的心理障碍和抵触情绪,重塑其阳光心态。在最近的当面报告中,高某表示一定会更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遵规守纪,认真接受教育矫正,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争取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下一步,花东司法所将在进一步探索适合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个别化矫正方案,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花都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