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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搭建“检调对接”新平台,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促进刑事和解、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重要作用,天河区司法局与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11月21日,天河区“检调对接”工作室正式揭牌,并召开首宗涉嫌故意伤害案调解会,成功促成纠纷当事人消除隔阂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良好效果。天河区司法局、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公证处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揭牌仪式。
建立工作机制推进检调深度融合。天河区司法局、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天河区“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征求意愿、甄选调解员、实施对接、协议履行、司法确认、公开听证、辅助化解”等8项工作程序,规范“征求意愿、甄选调解员、实施对接、协议履行、司法确认、公开听证、辅助化解”等各项工作流程,充分将人民调解融入检察办案工作,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强化检察办案与人民调解互补互促。“检调对接”坚持自愿、合法、公正、注重效果四大原则,运用人民调解方式促成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通过调解让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的损害给予赔偿,并相对减轻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罚,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到实处,依法兼顾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检察与调解刚柔并济,有利于修复双方破损的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引入法律援助律师增强专业调解力量。为切合刑事案件调解的特点,“检调对接”工作室吸纳天河区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库内具有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10名法律援助律师担任调解员,同时优选我区辖内21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充实到首批“检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员队伍中。借助多元、专业调解力量,将释法说理与案件办理深度融合,确保“检调对接”办案质量和效果,真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实施赔偿保证金制度辅助矛盾化解。创新“公证+检察”协作模式,利用第三方公证机构开展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业务。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时,依法适用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辅助矛盾化解,多方合力推进轻微刑事案件矛盾实质性化解,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有效提升诉源治理能力。
下一步,天河区司法局、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合作共赢理念,进一步深化检察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对接联动,不断扩大“检调对接”社会综治效果,为社会稳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 | 天河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