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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司法局新华司法所切实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
为有效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花都区司法局新华司法所本着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
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谢某入矫初期,工作人员与谢某及其监护人面谈,了解谢某的身体状况、犯罪原因、成长经历、心理需求、兴趣爱好、家庭经济收入、家庭支持系统、社会支持系统等基本情况,询问其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建立专业服务关系,制定个别化矫正方案。随后,联合驻区延伸管教警察、社区治保主任等多方协同,引导谢某认清“身份定位”,教育其要学会自我管理和控制个人情绪,做到谨慎交友,服从监管,加强文化知识专业技能学习,为融入社会打下良好基础。同时,提醒监护人要履行监护责任,更加重视家庭教育,以身作则,给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在社区矫正第二考核周期中,谢某出现违反信息化核查规定、未按时在“穗智矫”小程序发送定位的情况,受到了相应的处罚。针对该情况,工作人员与谢某面谈,详细了解情况,帮助其纠正错误。经查,谢某因下班太晚,担心打扰家人,搬去与朋友同住,因作息不规律,导致提醒自己提交信息化核查定位的闹钟亦无法叫醒,故出现违规情况。为避免谢某再次出现违规情况,工作人员与谢某及家属沟通,谢某最终同意搬回家住,养成规律作息,并方便家长掌握其行踪,培养良好的家庭关系。最后,在家属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谢某顺利通过当前考核周期。
除了协助完成监督管理任务,工作人员还进一步加强对谢某教育帮扶,鼓励其参与司法所组织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向居民派发宣传资料,解说相关知识,促使其加深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增强社会责任感。
如今,谢某已有明显的转变,能规划自己的未来,安心上班,并参加相关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为日后创业奠定基础。
(花都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