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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残疾人 法援在身边
2023年9月7日上午,受援人龙某亲自向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蒙传春赠送“法律卫士品德高尚,敬业正直为民解忧”锦旗以表谢意。
龙某是残疾人士,因与广州市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诉讼案到番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广州市番禺区法律援助处依法指派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蒙传春为受援人龙某提供法律服务。蒙律师与龙某共同梳理现有的证据材料时发现存在重大的法律风险,即现有的证据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受援人龙某与买受人(即案件被告)发生法律关系,对方极有可能否认与龙某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为此,蒙律师明确告诉受援人龙某要抓紧时间再次核对有关微信聊天记录及检查与被告之间业务往来是否有其他证据证明的重要性。
蒙律师与受援人龙某通过微信和电话继续就案件的应对策略和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沟通。双方共同分析了开庭法官可能确定的争议焦点,并根据争议焦点梳理补充证据(增加送货单、退货单,用送货单、退货单中的收件地址为公司注册地址、签收人员为公司人员以及退货单抬头为公司名称等来辅助证明公司即是买受人)以及应对策略。同时,蒙律师多次提醒受援人龙某开庭时务必带上身份证原件、证据原件及微信聊天手机等重要物品和材料。
9月5日上午,案件如期开庭。庭审主要围绕着买卖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货物是否都已经收到,以及货款双方是否确认等问题展开。在庭审过程中,对方承认并确认了拖欠货款的金额,只是对于是否应当扣减质量有问题的货物款项存在异议。庭审中,蒙律师根据微信聊天记录的内容针对被告所提出的质量瑕疵问题进行答辩。首先,被告未在约定验收的时间内提出产品瑕疵;其次,被告提出的退货并非质量瑕疵而是因为自身经营不善,无力支付货款,拟以物冲抵货款等。庭审结束后,受援人龙某对蒙律师在庭审中的表现表示非常满意。
(番禺区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