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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法援为农民工解“薪”忧
近日,农民工陈某带着“保护百姓权益 构建和谐社会”的锦旗来到番禺区法律援助处,对法律援助人员帮助讨回工资表达感谢,并激动地表示:“终于不用再来回折腾了,要不是你们,我这个工资可能就讨不到了。”
陈某从2022年5月开始在包工头肖某分包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某建筑工地工作。该工程项目完工后,包工头肖某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工资,于是,陈某踏上了漫长的讨薪路。
陈某系外来务工人员,为追讨工资经常需要从不同的工地到番禺,而包工头肖某又一直拒接电话、拒回信息,态度消极不配合,无奈之下,陈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因陈某不熟悉法律法规及司法程序,遂向番禺区法律援助处寻求帮助。经审查,番禺区法律援助处认为陈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指派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陈华宇律师承办本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与陈某就本案的案件细节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分析案情。在核实证据材料时,承办律师找到了该案的突破点,在陈某的工资统计表中,有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的施工项目现场印章确认,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据此,陈某可以要求案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其工资。
庭审过程中,包工头肖某否认了其拖欠陈某劳务报酬的事实,而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则主张其并非案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也并不清楚案涉款项的存在。案件陷入僵局,法院依法裁定追加第三人参与诉讼,另行安排开庭。庭审后,承办律师主动与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进行联系,看能否由其先行垫付案涉工资。经过漫长的沟通,耐心地释法说理,最终确定由案涉劳务公司直接向陈某支付案涉劳务报酬。目前,陈某已足额收到被拖欠的1万余元工资。
锦旗虽轻,却饱含着受援人对番禺区法律援助处工作的认可,对承办律师办案效果的肯定,也是法律援助人员继续努力的不竭动力。今年以来,番禺区法律援助处已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50余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番禺区法律援助处将继续为农民工讨薪维权,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断提升农民工法治获得感。
(番禺区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