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17 广州市司法局 粤ICP备09006188号 网站标识码:4401000042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13号
用心帮扶促青年新生 从心出发启人生新路
天河区司法局凤凰司法所在册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入矫后,工作人员了解到陈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悔恨不已,存在消极厌世的情绪,精神焦虑,同时通过深入交谈,了解到他希望通过求学重塑人生道路的愿望,因此,工作人员坚持将严格执法和人性关怀相结合,帮助陈某扭转消极心态,激发其学习动力,助力考研成功。
一是“量体裁衣”,个性化制定矫正方案。入矫当天,司法所为陈某制定个别化矫正方案,对其实施分类管理,要求其家属参与到矫正小组,时刻反馈陈某动态,协助司法所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配合陈某的备考计划,协调社会心理服务资源,适时向其提供心理辅导,帮助陈某精神上减压;协调具有成功考研经验的志愿者协助,整理备考技巧和方法,帮助其实现矫正备考两不误。
二是“循循善诱”,精准实施心理健康辅导。陈某因人生的落差曾产生轻生的想法,并出现悲观消极、焦虑等情况。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工作人员积极对陈某进行开导,一方面,通过一些积极配合社区矫正监管顺利渡过考验期的典型案例,鼓励其重拾希望,乐观生活;另一方面,深入分析陈某的家庭现实状况,强调家人对他的关心和包容,让他用心感受家庭温暖,积极正向面对家庭和社会;同时,从参加研究生考试角度入手,帮助他树立信心,鼓励其坚持奋斗,正确看待备考过程中的困难和挫折,相信努力终有回报,从而积极投入备考。
三是“久久为功”,持续开展个案追踪帮扶。工作人员联合司法社工,共5次对陈某进行帮扶面谈,从前期备考情况、个人职业规划、复试面试准备和心理焦虑调试等不同阶段角度,全程陪伴。天河区司法局及时通过了陈某赴外地参加学校面试的外出申请,解除考研期间的后顾之忧。在陈某备考后期提出求职愿望时,工作人员为其筛选匹配合适的岗位信息,帮助陈某缓解入读研究生的经济压力。收获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的陈某第一时间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
青年是国之栋梁,更是国之希望。天河区司法局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针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特点和诉求,开展个性化教育帮扶和行为矫治,既坚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刑罚原则,也使社矫对象感受到了刑罚执行时的温度。接下来,天河区司法局将继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做好青少年社矫对象的个性化矫治,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开启生活新篇章。
(天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