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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促和解 20年后终获赔
2004年1月,艾某某伙同张某某等人与刘某某等人发生争执并打斗,刘某某被砍伤全身多处、砍断双手手掌,损伤程度构成重伤。2017年,艾某某被抓捕归案,刘某某在艾某某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022年12月29日,一审法院判决艾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向刘某某赔偿各类款项约18万元。
因对附带民事赔偿金额不服,刘某某向广州市法律援助处申请二审阶段法律援助,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指派经验丰富的张贤么律师承办。接受指派后,张律师第一时间对法援材料进行研究分析,约见刘某某,以同乡身份拉近心理距离,安抚其情绪,到市中院阅卷,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持续追踪案件进度。
随后,张律师充分利用二审开庭前的时间,主动联系艾某某的辩护律师和家属,表达调解意愿。在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之后,张律师进一步发挥当事人之间有效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积极寻找和解线索,以艾某某的妹妹为突破口,找准矛盾症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家属筹集赔偿款。另一方面,积极与刘某某沟通,以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为出发点,适当降低心理预期。
在张律师的积极努力下,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在双方律师的见证下,艾某某家属与受援人刘某某签署了谅解书,并当场向刘某某全额支付了24万元赔偿款项。2023年7月5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艾某某为本案从犯,且通过其家属向刘某某赔偿并得到了谅解,因此减轻其一审刑罚。双方对于案件结果都非常满意。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始终秉承司法为民情怀,用心办理每一宗法律援助案件,切实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案全过程。本案中,承办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围绕事实、释法说理,积极促成刑事和解,避免矛盾升级,平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以法援“温度”增强司法“力度”。
(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