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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地板“泡澡”,谁来赔付
“我们瑜伽馆终于正常营业了,真的是多亏了你们从中调解,我和房东才能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商量,及时止损,太感谢你们了!”房东恢复店铺的水电正常的使用后,瑜伽馆店主对调解员说。
2024年10月,一起因漏水导致房屋受损的房屋租赁纠纷,在番禺区桥南司法所、桥南街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调解下,完美地画上了休止符。
番禺区桥南街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
损失谁来赔?
“我租他的店铺一租就是13年,租金每个月2万块。去年7月下雨房子漏水,把我们馆的木地板和门都泡烂了,我自己找人来维修,房东也不给一个赔偿方案,这个损失总不能让我自己承担吧,现在还停水停电,哪有这个道理啊。”承租人杨某来到桥南街司法所寻求帮助,称房东停水停电导致瑜伽馆无法正常经营。
经调解员了解,杨某承租了曾某(房东)的店铺,作为瑜伽店来经营。2011年杨某与房东曾某签订了租期为7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后又续签了七年,至今已经承租13年。租金每月2万元,直到去年7月份矛盾产生。该店铺位于顶楼,没有楼板,经常雨水浸泡导致地板和门损坏,杨某已经找人现场维修并向曾某反映,但曾某没有及时处理赔偿问题。杨某与曾某因赔偿问题产生争议,故向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降租所为何?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认真听取本起纠纷的全面情况及双方诉求。
杨某表示,希望曾某可以承担换地板的赔偿费用,并且希望其可以让店铺恢复正常的水电使用。而曾某说:“去年谈到浸水赔偿问题时,我已经采取降租代替赔偿的方式了,这次停水电, 也是因为杨某不缴纳10月份的房租。”
杨某坚称:“去年减租是因为整体经济下滑,我们这条街所有的店铺都减租,你也不是因为赔偿损失才减租的。”
双方当事人就2023年降租原因各执一词,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但调解员坚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理念,坚持不懈做搭起沟通桥梁,做双方思想工作。
情理结合巧化解
调解员认为这起纠纷的焦点在于双方对地板损坏赔偿责任的认定不一致,便以此为切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分头劝导双方当事人。
“人家租你的房子开瑜伽馆,因为你的房子没有楼板,漏水泡了人家的地板,这个责任确实在你。杨某租房子13年,平时不会给你添麻烦,算是个好租客了,这下遇到这种事你不仅不管,还停水停电,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啊?再换个角度说,就算你解除合约,要重新寻找租客,又要重新支出一笔中介费,这笔账它不划算啊。”
“这次地板损坏房东肯定要负主要责任,但是雨水天气也是重要的原因,你也租了人家房子13年了,房屋质量有没有问题你自己也清楚,维修费也不可能全让房东出。你10月份不支付房租,也是个违约行为。再者,你在这边经营这么久了,累积了那么多稳定的客源,如果解除合约搬走,对瑜伽馆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还要重新装修,希望你能冷静下来仔细想想。”
调解员组织开展背对背调解
在调解员情理结合的劝说之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房东恢复店铺的水电正常的使用,杨某也补交了十月份的租金。这起租房纠纷启示我们:租房的时候一定要签好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遇到纠纷时,多沟通协商,寻找法律途径解决。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解决租赁纠纷,都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支付记录、沟通记录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年来,番禺区司法局积极践行“让人民调解成为群众解纷首选”的工作理念,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打造特色调解品牌,培育“祠堂说理”“昊龙客厅·书记有约”等4个镇街特色调解项目,助推调解、教育、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今年1-11月,番禺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905宗,调解成功3904宗,调解成功率达99.97%,其中桥南街“昊龙客厅·书记有约”项目自成立以来,成功调解社区矛盾132宗,有效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番禺区司法局、广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