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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

2024-04-12 11: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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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对广州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广州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本次采购将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广州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运行维护管理服务工作。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为采购人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4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

  (五)报价方式:总价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项目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属于小企业的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并至少含三表一注),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的,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广州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站点及附属设施,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包括格栅池、厌氧池、人工湿地、水泵等)及管网收集系统(包括集水管、检查井、砌筑井、三队至水闸的排水渠等)的运行维护管理,具体如下表:

名称

单位

数量

集水管

2545

检查井

113

砌筑井

4

格栅池

1

厌氧池

1

人工湿地池

1

潜水泵

2

提升泵井

2

二氧化氯发生消毒设备(型号HTCS Y4/HTCS Y 3)

1

三队至水闸的排水渠

1800

  (二)维护管理基本工作制度要求

  1.根据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安排时,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管理人员须经过培训学习后方能上岗;

  (2)管理人员须熟悉维护管理工作对象(包括设备、工艺等),熟悉维护方法和技术指标,操作熟练;

  (3)建立完善的检查考核监督机制;

  (4)牢固树立管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负责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技术档案、资料和原始记录是进行维护管理的依据,必须专人保管,及时更新,方便查用,确保资料完整。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原始记录、重大故障报告及处理结果;

  (2)运行维护记录台账和年度检修测试记录。

  3.建立健全维护管理工作报告制度。成交人应当在每月上旬将上月的运行维护情况上报管理机构。

  (1)每月报告进、出水水质、水量以及处理达标率等重要指标;

  (2)每年1月上旬,报告上年度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

  (3)进出水水质、水量出现异常,影响正常运行的,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危害后果;

  (4)因污水治理设施维修,确实需要停运或部分停运的,应提前向管理机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5)每次定期检查或考核后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内容

  污水治理设施是指污水收集管道和污水处理站内所有与系统运行相关的构筑物、机电设备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维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管理人应将污水治理设施概况、平面布置图、操作细则以及官网检修、设备操作的安全规程等上墙明示,并规范填写运行记录。

  2.管理人应对处理设施所属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系统,保证技术资料完整,做好构筑物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记录运行维护情况。设备的停用、报废、拆除等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3.管理人应定期对污水处理站设施进行巡视,做好例行检查记录和运行记录。主要包括以下维护内容:

  (1)定期检查污水井、管道和污水收集沟渠,清理淤积物,保持管道和沟渠的过流通畅;

  (2)每月4次,按全年12个月共48次,对格栅栏进行清渣,以保持格栅栏井的正常功能;

  (3)每月4次,按全年12个月共48次,对沉砂井进行检查,清除大颗粒污染物;每三个月清渣一次,按全年12个月共清渣4次,以发挥沉砂井的正常功能;

  (4)每半年对集水井清淤一次,按全年12个月共清淤2次,以防止泥沙淤积造成水泵堵塞;

  (5)每年对厌氧池清淤一次,以防止污泥淤积。厌氧池作业时,要先打开全部的检查井井盖强制通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入,防止发生窒息或中毒事故;

  (6)每月4次,按全年12个月共48次,对人工湿地内除草、病虫害以及植物残体进行清理。根据广州地区气候环境,视植物生长情况对人工湿地植物进行收割和补种;

  (7)及时收割生态塘内的水生植物,定期清理水面漂浮物和落叶;

  (8)按照设备使用说明的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水泵,鼓风机(如有)等机电设备;

  (9)及时清理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

  (10)每月4次,按全年12个月共48次,应检查相关井盖以及各种盖板的完整性、安全性。

  (11)每季度,按全年12个月共4次,应定期对三队至水闸的排水渠进行维护,清理沟底淤泥、水面漂浮物、落叶和两边杂草,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两旁护坡及路面植物进行消杀处理,防止堵塞,确保水流畅通。

  (四)设施维护的目标要求

  1.污水收集管道、污水收集沟渠:定期清理淤积物,保持管道和沟渠的过流通畅,保持管道附属设施的完整。及时更换或修复已破损的井盖、管道、沟渠等,避免井盖出现打不开,被积压、占用、拍门生锈等问题。深井需挂网,井盖被封的检查井需要及时修复,避免甲烷气体集聚发生爆炸。

  2.沉沙井、格栅、集水井:沉沙井、格栅、集水井应定期清理,及时修复破损部位,确保设施完好。明渠或暗渠接主管前格栅,不能因附着垃圾,影响排水;集水井内沉泥不能影响水泵正常运行。

  3.水泵、鼓风机:按照水泵、鼓风机厂家提供的操作规程维护水泵;正确设置水泵开停泵水位,避免过低的停泵水位烧坏水泵,过高的开泵水位造成污水管道系统漫水。安全设置水泵的接电系统,避免漏电。及时更换或维修坏的水泵、鼓风机,或附属设施,保证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4.厌氧池:厌氧池应每年清淤一次以防止污泥淤泥,有填料的,每五年更换一次。防止厌氧池内甲烷气体集聚。需要保证站点的厌氧池清晰标明位置和警示装置,定期检查厌氧池盖板的完好及安全性。

  5.人工湿地:日常维护工作中应及时清理人工湿地内垃圾杂草、病虫害以及植物残体,每年夏季及冬季对湿地内的植物进行收割和换茬。湿地植物保持合适的覆盖度,同时注意植物的收割和补种。

  6.生态塘:水生植物按操作要求及时收割,及时清理水生植物残体。定期清理水面漂浮物和落叶。定期监测和清理底泥,底泥沉积量不应影响到生态塘有效容积和水流状况。(注意深塘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7.排水渠:设置定期巡视制度,定期监测、清理底泥和两旁杂草,保证底泥沉积量和两旁植物不影响到正常排水功能。

  8.安全管理措施:设置安全生产制度;设置相关的安全维护设施以及分隔维护措施。所有地下构筑物均应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盖板;敞露的设施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格网、栏杆、警示牌等。

  9.场地绿化卫生要求:场地绿地内无明显砖瓦石块无堆土;道路及时清扫,无垃圾,无积水;铺装路面无杂草;绿化带植物无明显病虫害症状。

  10.对维护管理工作中的安全性的一般要求:

  (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执行维护管理工作;

  (2)维护管理工作应在通气、通风、通光的条件下,至少两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3)由持电工证的在岗人员定期处理设施接电系统,及时发现和消除接电系统的安全隐患;

  (4)设备检修必须通知电工切断电源,方可操作;

  (5)擦洗设备要远离转动部件,或在允许的情况下停机擦洗;

  (6)除设备运行的操作开关外,严禁操作工动用其他电气元件;

  (7)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和拆卸电器装置;

  (8)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

  (9)对于运动设备发现异常噪声或震动时要采取急停手段,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10)厌氧池顶部严禁明火作业,禁止闲杂人员登顶,不允许登顶人员携带明火设备,登顶人员禁止穿化纤类服装;

  (11)检修人员进行厌氧池检修前,应用水泵抽干池体中的水,打开所有检修孔通风,使用有毒气体检测仪等仪器具测试符合安全条件后,必要时用鸡、鸭等牲畜放入一段时间,若存活则可进池检修。

  (12)检修人员进厌氧池必须戴防毒面具,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全过程有人监护。

  (五)治理设施维护服务考核标准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污水收集管道、污水收集沟渠、沉砂井、格栅井、集水井、厌氧池、人工湿地、生态塘(沟渠)等的日常维护情况。

  (2)处理站内的泵、鼓风机等机电设备的维护情况。

  (3)处理站出水水质达标情况。

  (4)处理站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等的维护情况。

  (5)运行维护资金的使用情况。

  2.考核方法及相关要求:

  (1)考核包括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两种方式;

  (2)管理人季度考核成绩必须在及格以上,凡第一次不及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二次不及格的予以书面警告;第三次不及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3)因维护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者财产损失的,由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处理站内出现人工湿地植物大面积缺株和机电设施维修不及时等问题,上级主管部门发出书面通知并落实维修费用后,仍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停拨本项目本年度余下全部维护经费。

  (5)因管理不善,造成处理站内机电设施(包括水泵、鼓风机等)被盗或者受到破坏的,由管理人负责补齐或更换。

  (六)制定特别维护应急处理预案

  1.投标人须根据要求提供完善的特别维护应急处理方案,例如进水水质水量超标应急处理方案、出水水质超标应急处理方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停电应急预案、暴雨造成事故应急预案、人员伤亡应急预案、触电救护应急预案、烧伤救护应急预案、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

  2.投标人须根据要求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如污水治理设施出现故障,服务人员应在接到报障通知后的1小时内作出响应,提出处理意见,如果需要现场服务的,保证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24小时内解决。如需更换零配件及消耗品,配件供货不超过3天(自然日)。

  (七)执行标准: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养护与维修规范》(广州市地方技术规范DBJ440100/T 253-2019)

  2.《广东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426-2001

  3.《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5-2010

  4.《污水处理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 28742-2012

  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八)其他要求:

  1.提供企业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技术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及资格介绍等。

  2.系统的日常维护包含专用设备的维护,投标人须预留1.4万元作为应急备用金,以作应急使用(此项费用仅用于上述条款服务内容除外的情况)。由中标单位提出申请,采购人确认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使用,并确定使用范围。

  四、采购项目的商务要求

  (一)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交接,维护期为完成交接后一年。

  (二)标的提供的地点:广州市白云区西洲北路华海街338号(沉香岛)。

  (三)付款方式:项目维护费用分三期支付,每笔款项支付前,中标人均应提供相应发票。1期:支付比例50%,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维护费用的50%;2期:支付比例至合同款80%;3期:采购人在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至合同款的100%。

  (四)验收要求:根据维护管理工作内容和要求,提供相关记录台账进行验收。

  (五)履约保函:乙方为保证其在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愿意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乙方需开具项目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受益人为甲方,履约保函在整个合同执行期内有效。履约过程中,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视其过错程度,向其主张部分或全部履约保函金额。乙方须履约完成合同全部内容,并在服务期满30个工作日内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解付履约保函。

  (六)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将成交业务转让给他人或者单位。

  (七)投标人综合实力:提供企业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技术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及资格介绍等。

  (八)同类项目经验: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反映合同各方当事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约日期及各方当事人的盖章等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文件,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九)提供为保障本项目长期稳定的跟踪服务方案。

  (十)投标人的信誉与荣誉:可提供同类项目的用户评价及相关证明。

  五、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封面、目录、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和附件(如有)。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已规定的格式编制和盖章、签署。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有关监督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对其中任何资料依法进行必要的核实的要求。

  3.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牢固和密封装订,按规定制作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一套,纸质版副本投标文件两套,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盖章及签字或签章。上述包装封面上应按下列要求标注:

   

  六、评标方法、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分排名第一为中标候选人。

评审项目

价格部分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项目分值

30分

40分

30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1

价格部分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为开标价格,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部分分值,分值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

技术部分

40分

(1)供应商对采购人需求的响应程度:15分;

(2)质量保障,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15分;

(3)服务方案(含特殊情况应急处理方案):5分;

(4)现场解说、演示(含提供样品):5分,如有现场解说、演示(含提供样品)可根据解说或演示的情况进行打分,如无,该分项为0分。

3

商务部分

30分

(1)企业实力、经营状况,提供供应商的组织架构、业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人员配备情况等:10分;

(2)综合服务支撑能力,能够保障本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跟踪服务:10分;

(3)项目经验,具有同类业绩:5分;

(4)用户评价及信誉:5分。

总分

100分

  七、投标与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3年4月22日(7个工作日)

  (二)地点:广州市白云区西洲北路华海街338号

  八、采购人、联系方法及地址

  (一)采购人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20-81730610,15975512769;项目参数联系人:温先生,电话:020-81730639。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西洲北路华海街338号

  (三)邮编:510435

   

  广州市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