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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网络安全防护软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司法局网络安全防护软件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广州市司法局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4.175万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5.服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9号办公点、连新路31号办公点、连新45号办公点、荔湾区148号龙津西办公点、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办公点
二、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1.询价通知书公告及报价截止时间:询价通知书于广州市司法局官网公告,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0月23日 17 时 30 分递交截止。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9号广州市司法局科技监管处一楼办公点。
4.报价文件启封时间:2020年 10 月 27日 9 时 30 分,请各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报价,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报价,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5.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邓先生,电话:83100185、15622158858。
三、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17套业务系统主机安全监测防护软件
(二)终端安全防护软件
终端安全防护软件技术要求:
(三)服务要求(必须满足)
1.安全防护软件必须为原厂且稳定可靠,提供的软件产品需有原厂认证并授权,提供项目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证明;
2.软件部署前,需充分调研我局业务系统情况和办公网络环境情况,考虑有可能造成的业务系统中断和工作人员办公等问题,不可影响我局业务工作的开展;
3.软件部署完成后,须按我局业务情况和办公网络情况,针对策略配置进行相应调整和验证,以确保软件的安全防护功能有效且运行稳定;
4.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在合同期限内,我局办公终端如有更换为信创产品,需免费进行一次迁移;
5.合同期限内,在重要防护期间(如国庆节、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期间、春节等及其他重要防护期),须提前5个工作日派员协助我局调试所供软件产品,确保软件产品的可用性和有效性;
6.合同期限内,我局如突发网络安全事件,当天需指派专人,提供不仅但包括事件检测与分析、风险抑制、问题根除、协助业务恢复等服务,能够协助我局快速止损,最大化降低安全事件带来的影响。
四、报价要求
报价金额以万为单位,截取小数点后四位。
五、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如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文件封面;2.承诺函;3.报价函;4.报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6.采购需求中对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本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自拟);7.报价响应表。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副本一起密封提交。
六、成交供应商的评定规则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以供应商的唯一最低报价来确定项目的服务商。服务商应按照“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保证项目按期、高质量地完成。
1.当达到报价截止时间,少于3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报价,将作询价终止处理。
2.现场启封报价文件后,符合资格且报价唯一最低供应商确定为本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若出现2家或以上最低相同报价供应商,则此最低相同报价供应商进行下一轮现场报价,直至成交唯一最低报价供应商。
3.报价供应商关于评定规则有异议的,应于报价开始前一次性提出,报价开始后将不再接受质询。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