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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采购项目、广州市法制办政务综合信息协同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广州市戒毒管理局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和广州市女子强制戒毒所新建五、六大队安防监控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询价通知书
一、采购事项
采购项目1:广州市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2:广州市法制办政务综合信息协同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3:广州市戒毒管理局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4:广州市女子强制戒毒所新建五、六大队安防监控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司法局
三、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1、询价通知书公告及报价截止时间:询价通知书于广州市司法局官网公告,公告时间五个工作日。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1日17:30递交截止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9号广州司法局二楼科技处。
4、报价文件启封时间:2020年5月22日上午9时30分,请各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报价,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报价,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5、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钟培晓,电话:83100186/18819254892。
四、采购需求
1、两个项目通过询价方式分别报价确定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单位后,由各供应商按项目分别签订委托测评合同,并开展第三方验收测评。
2、测评项目列表:
3、测评工作需按照《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广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评的通知》及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五、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能力报出第三方验收测评费,报价金额以万为单位,截取小数点后四位。
六、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如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报价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根据《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广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评的通知》,要求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或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要求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封面;2、承诺函;3、报价函;4、报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证明书;6、报价单位检验机构资质认可证书;7、询价项目报价响应表。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八、成交供应商的评定规则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以供应商的唯一最低报价来确定项目的服务商。服务商应按照“守法、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保证项目按期、高质量地完成。
1、当达到报价截止时间,少于3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询价报价,将作询价终止处理。
2、现场启封报价文件后,符合资格且报价唯一最低供应商确定为本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若出现2家或以上最低相同报价供应商,则此最低相同报价供应商进行下一轮现场报价,直至成交唯一最低报价供应商。
3、报价供应商关于评定规则有异议的,应于报价开始前一次性提出,报价开始后将不再接受质询。
附件:1、广州市行政执法监督系统采购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采购需求.doc
2、广州市法制办政务综合信息协同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采购需求.doc
3、广州市戒毒管理局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第三方测评需求.doc
4、广州市女子强制戒毒所新建五、六大队安防监控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采购需求.doc
5、报价模板.doc
广州市司法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