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17 广州市司法局 粤ICP备09006188号 网站标识码:4401000042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13号
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委托专业团队开展《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课题研究的公告
为持续优化本市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力和发展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拟委托专业团队开展《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课题研究。
一、课题项目简介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以法治打通制约营商便利化的堵点,落实和细化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同时将本市行之有效的改革政策、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推动改革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广州市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水平。
主要研究内容:一是明确营商环境的适用范围;二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研究管理体制、市场环境、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监督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的制度;三是结合国内外和其他省市经验,提出完善广州市营商环境的建议,提出《广州市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建议稿、立法建议稿注释稿、起草说明,提供立法依据及参考资料汇编等。
二、专业团队条件
(一)专业团队由5名以上人员组成,应当有法学领域的专业人员。课题研究涉及法学领域以外其他领域的,也应当有与课题相关的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员。
(二)团队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领域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是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从事律师执业8年以上、具有较丰富课题研究经验的律师。团队其他成员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三)承接原市法制办、市司法局课题研究尚未通过验收的课题组组长和其他成员,不得作为团队负责人申报该项目。
团队负责人和其他成员以往研究成果与本课题相关的,在确定课题组时可以优先考虑。
三、研究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四、研究经费
12万元/项目。
五、成果形式
立法建议稿、立法建议稿注释稿、起草说明、调研报告及中外营商环境相关立法资料汇编。
诚邀高等院校、社科院所、律师事务所和智库等研究专业机构参与研究。请有意承接上述研究课题的单位如实填写申请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两份提交或邮寄至广州市司法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5号立法二处收),信封上请注明"课题申报",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hsllively@gz.gov.cn)。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3日。申报期截止后,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选择课题承接单位,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热忱欢迎您的参与!
广州市司法局
2020年3月4日
(联系人:黄晟莉,电话:83515729,邮箱:hsllively@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