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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行政调解规定》的决定

2024-04-11 00:00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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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207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行政调解规定〉的决定》已经2024年3月29日市政府第16届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孙志洋

2024年4月3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行政调解规定》的决定


  为维护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广州市行政调解规定》(2014年10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公布,根据2015年9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11月1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第二次修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24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