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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司法鉴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加强司法鉴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广州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和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于2018年9月17日至9月20日对抽选的6家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所见,各鉴定机构均能按照《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8年司法鉴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司发〔2018〕183号)要求开展自查,主动纠正不规范和不完善之处,补充、修改公示信息,实验室和仪器设备运行良好,鉴定人多数在岗或外出工作,鉴定档案及时或定期整理归档、内容齐全,及时组织本机构鉴定从业人员集中学习《关于加强广州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司发〔2018〕54号)并将例会、复核、干涉鉴定活动记录和报告等制度落实到位。
二、检查具体情况
根据各鉴定机构自查和检查所见,机构自查发现需要整改的情况已在检查前着手整改,检查发现能当场整改的已要求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已要求今后执业过程中整改完善。检查发现各鉴定机构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司法鉴定委托书中仅列明收费总金额,无收费明细。
(二)广东康源司法鉴定所
痕迹类三名鉴定人未同时在岗,复核制度不能得到较好落实。
(三)广东广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需整改问题。
(四)广东亿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1、鉴定档案未见《干涉司法鉴定活动记录表》;
2、仪器设备未校准。
(五)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文书形成时间鉴定不规范,存在鉴定方法不明、说理不足、结论经不起严密逻辑推理等问题。
(六)广东震华痕迹司法鉴定所
1、个别鉴定人除鉴定意见书外,其余材料中签名使用的是签名章;
2、存在非本执业类别鉴定人签名复核的问题;
3、司法鉴定委托书中收费项目和金额未明确告知或约定。
三、其他
(一)司法鉴定委托书中“司法鉴定机构(签名、盖章)”栏未明确规定使用何种印章,实践中出现了多种情况,鉴定机构另行刻制了受理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章(1)、公章(2)等各种印章且多数未向管理部门备案。司法鉴定委托书应统一使用机构公章或机构合同专用章,印章均应向市司法局备案。
(二)鉴定档案材料名称、内容、顺序等差异性较大,市司法局将委托市鉴定协会各专业委员会按照鉴定类别、鉴定项目分别规范、下发指引,各鉴定机构如有相关成熟经验或做法可先向市司法局报送。
附件:2018年司法鉴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公示表
局司法鉴定管理处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2018年司法鉴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公示表
检查时间 | 司法鉴定机构名称 | 检查结果 |
9月17日下午 | 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9月18日下午 | 广东康源司法鉴定所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9月19日下午 | 广东广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未发现问题 |
9月19日下午 | 广东亿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9月20日上午 | 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 | 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
9月20日下午 | 广东震华痕迹司法鉴定所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