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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5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中院”)公开宣判一起典型的运输毒品案件,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熊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次公开宣判,彰显了司法对于毒品犯罪“零容忍”的态度,是二中院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之一,也是二中院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刑事审判震慑指引作用、积极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方式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
被告人熊某与武某(已判刑)共谋购买毒品,后出资由商某(已判刑)租赁轿车,并根据熊某的安排接武某一同驾车由北京市前往河南省淮阳县,当晚,熊某将毒品1491.05克交予武某、商某,由二人将涉案毒品运至北京市。二人驾驶轿车将上述毒品运往北京市,行至北京市某高速收费站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毒品被全部起获,经鉴定,检出甲基苯丙胺,含量为55.9%。上述毒品均被收缴。
被告人熊某无视国法,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从河南省淮阳县运输毒品至北京市,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且运输毒品数量大,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熊某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据此,二中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