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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自己成了毒贩……”在供述自己盗窃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过时,李某悔恨不已,特别是最后谈及妻儿家人时更是忍不住声泪俱下……他怎么也没想到,只是想为即将出生的孩子攒点“奶粉钱”,最后反而惹来了牢狱之灾。
李某是一名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司机,2021年9月的一天,老乡樊某(另案处理)联系他,想让他在运输途中“控”一点货。“老司机”李某一听便明白其中的“玄机”:公司规定在运输液态化工原料期间,每车可以有一定的“合理损耗”,而且收货单位与发货公司间会存在过磅差,利用好这个漏洞,在误差允许的范围内,将多余的化学品原料计算进“合理损耗”,其中的猫腻难以被发现。即将当爸爸的李某,想着借此赚点“奶粉钱”,便和樊某一拍即合。
李某驾驶的货车
自2021年10月4日起,李某在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途中,利用自带的胶桶等材料,多次盗窃车内的甲苯、丁酮等易制毒化学品,并将盗窃所得出售给樊某。李某归案后交代:“为了‘控’合理损耗,每次我都只偷50公斤左右,决不贪心;同时为了避开跟车的押运人员,有时以客户货物加急为由,跟押运人员约定,自己先到码头提货,装货上车后再去接他。这样一来对方也不会有异议,我也能利用这个时间差与樊某交易。”
现场查获的白色塑料桶
“几次过后,尝到甜头的我,胆子越来越大,经常在运输途中,谎称车子有异响、轮胎发生漏气等理由,然后下车趁机偷货……”在短短40天时间里,李某用这种“薅羊毛”的方式共计盗窃甲苯140公斤、丁酮100公斤,从中非法获利840元。2021年11月6日,李某在准备盗窃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警方也以此为突破口,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多名参与其中的司机纷纷落网。
今年2月21日,该案被移送龙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李某作为有着危化品押运证的驾驶员,主观明知其运输的甲苯、丁酮属于易制毒化学品,仍将其盗窃出来贩卖他人,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3月15日,龙港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对李某提起公诉。4月27日,龙港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