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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23233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陈茵明代表:
您提出的《以信息化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案规范化》(第20232337号)建议已收悉。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上述会办单位意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提案答复如下:
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即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办案平台由省司法厅统一开发,按照执法属地管辖规定,2021年12月广州市完成办案平台的本地部署和推广应用,全市176个镇街、4987名镇街人员全面上线应用平台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三类执法工作,已上线人数和平台办案总量均居于全省前列。办案平台以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数字政府”改革成果为依托,通过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监督等要素的规范应用,实现立项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助力解决镇街执法人员办案经验不足、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数据多头填报等问题。市级执法办案平台上线应用以来,市司法局会同各区以及市直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积极谋划实施,统筹做好平台人员开户、事项设置、印章申办、经费保障等配套工作,依托信息化执法办案平台的推广应用,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推动办案平台功能不断完善
一是针对反映较为集中的平台执法文书模板不全、功能缺失、使用不畅等问题,积极向办案平台的开发建设单位省司法厅反馈,配合开展平台使用状况实地调研,推动平台功能不断完善。二是针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缺失、法律依据没有及时更新的问题,牵头组织市直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新增市级通用目录事项69个,并逐步推动完善各事项的处罚依据和违法行为依据,确保执法事项设定依据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对于梳理的42个省级通用目录事项缺失问题,积极向省相关部门反馈,同时按照《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指引镇街逐级向对口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建议。三是定期向市级执法办案平台各用户单位收集平台功能完善建议和应用创新设想,向省司法厅请示将我市梳理、汇总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指引嵌入办案平台,为我市镇街执法人员使用平台执法办案提供精准指引。
二、强化办案平台使用培训和指导
一是通过线上形式开展办案平台专题培训,针对不同执法类型以及不同用户角色的使用需求录制并发布35个专题培训课件,供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学习。同时,指引各区定期组织开展办案平台应用培训,充分保障办案平台应用推广的财政经费支出,确保培训落到实处。二是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电话、粤政易、QQ群等多种渠道,及时解答各用户单位日常平台使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充分保障各用户单位正常使用平台。三是加强对各区平台培训及使用情况的指导监督,定期通报平台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推动平台功能正常运行、充分应用。四是充分利用镇街外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辅助镇街执法人员使用平台开展法制审核、规范执法流程等工作,从而弥补镇街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业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五是推动执法数据统一归集共享,将办案平台中的执法数据推送至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减少执法信息的多头录入、重复录入,切实减轻执法工作负担。
三、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制定出台《关于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着力推动解决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一是完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规范指引,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各执法领域较大影响案件划分标准,建立下放职权执法过渡期制度。二是健全执法协调协作机制,推动建立运行顺畅、规范高效的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强化下放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和镇街的信息双向反馈,健全执法事项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加大规范行政执法指导力度,推动建立行政执法导师制,强化行政执法业务指导、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信息化指导。四是加快构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常态化监督机制,完善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机制,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强化执法数据分析反馈。五是加强执法支撑保障,进一步充实镇街一线执法力量,强化执法装备经费保障,着力减轻执法工作负担,推动执法数据归集和共享。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市级执法办案平台的推广应用和支撑保障工作,推动办案平台功能不断完善,用户体验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以推广应用信息化执法办案平台为抓手,着力提升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行政执法信息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司法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