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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对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222304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2-04-22 17:21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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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美全(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第20222304号)的建议收悉。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建山,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龙晓林高度重视,迅速协调市委编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政府等单位,进行研究办理,并与您多次进行沟通。经综合上述会办单位意见,结合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基层执法工作体系。各镇街党(工)委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作为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委员会由相关党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村(居)民群众代表等组成,日常工作由相关内设机构承担。积极整合执法队伍、执法职责、执法资源,统一设置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经过法定程序后以镇街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目前,仅有个别镇街执法办负责人未任命,绝大部分已经到位。

  (二)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下沉。市委编办将省、市下达的有关编制和区改革调整出来的编制下放镇街,重点加强和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2020年,首批下达各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148名,用于组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级统筹下达各区事业编制中,拿出434名专门用于充实镇街力量。各区按照“编随事转”原则,相应划转区城管执法部门等派驻镇街执法队共2350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至镇街,并赋予镇街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改革后,全市各镇街平均增加编制约32名,增加率47.9%。

  (三)加强执法配套保障。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加大对镇街的财力倾斜力度和经费保障水平。如,越秀区积极落实执法人员办公场所和执法车辆保障,街道执法车辆编制由22台增加至55台,并在年度预算中建立“街道综合执法经费”项目库,专门安排900万元用于开展综合治理和执法工作;海珠区印发《进一步完善街道财政激励机制的方案》,南沙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对镇(街)财政管理体制的方案》,加大对镇街的财政激励和保障力度;增城区财政每年以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补助欠发达镇街各3000万元用于基本建设和经济发展,补助欠发达镇街各800万元用于环卫保洁和市政维护等。

  然而,在推进具体工作中,仍面临着全市镇街行政执法专项编制空编率达28%,受制于人员招录流程、区政府财政经费不足等因素影响,短期内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是依然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公务员选调、招录、转任、调任等方式,加大法学专业人员招录力度,配齐配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研究拓展镇街综合执法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创新镇街综合执法人员与区有关执法部门人员双向交流机制。配备更多具有专业技能的辅助执法人员,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

  二、关于配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的建议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配备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并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就目前情况看,各镇街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还存在较大缺口,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制审核把关能力不强,难以保证执法质量,为日后产生行政诉讼埋下隐患。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为镇街自身法治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提供指引和支持,加强法制审核人员的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关于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的建议

  (一)健全基层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属地管理,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沙区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镇街的派出机构整合设置,不再保留相应的派出机构。对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纳入镇街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平台,赋予镇街对派驻机构的指挥、调度、日常管理权,派驻机构的人员请休假、工作考核和负责人任免要征求所在镇街党(工)委意见。统筹优化区司法局内设机构设置,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具体承担相关工作。

  (二)强化业务指导。2021年7月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广州市科学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对全市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进行部署,搭建了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统筹督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及各区政府具体负责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总体机制,明确了各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的培训工作责任。各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均按要求制定了具体的培训工作计划并开展了相关培训工作。据了解,截至目前市、区有关单位累计开展各类面向镇街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培训500余场,参训人员累计超过30000人次。

  各职能局能够主动作为,建立长效业务指导机制。如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具体的生态环境领域专业知识培训课程方案计划,采取录制培训视频、细化执法指引、派发执法问答手册、印发法律文书模板、委派现场调查及案件审理等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或律师面对面授课等方式,帮助镇街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住建局通过现场沟通、电话指导、粤政易工作群解答等方式,解决各区及镇街执法人员提出的各类业务问题;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区需求和个性问题,组织执法人员赴各区开展巡回执法业务培训,并在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在实际办案中的帮带;市规自局为镇街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人员开通了政务外网环境下的一体化平台空间资源系统账号,并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开通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在线巡查APP账号,为每个街镇配置了2张免费的政务手机网卡,共享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审批等相关基础数据,并要求各区分局对每个镇街均进行了“一对一”现场指导办案。

  (三)全面推广“两平台”应用。我市积极建设部署省行政执法“两平台”广州市级执法办案平台,并于2021年12月30日在全市市、区、镇(街)三级行政执法主体中全面上线应用,其中全市176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了全覆盖应用。省行政执法“两平台”广州市级执法办案平台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三类执法案件设置了统一、规范的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和案件编号规则,使用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支撑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办理,推动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是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的重要支撑。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强化统筹组织各职能部门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并做好监督。细化跟班学习和下沉督导工作机制,协调原职能部门在执法过渡期进行现场办案业务指导。同时,加强对镇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的指导,举办专门培训班,提升镇街行政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执法业务顺利开展。

  四、关于建立会商工作机制,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的建议

  (一)建立会商工作机制。市政府公告明确由区委依法治区办负责统筹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镇街建立健全涉及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的考核督办机制。改革中,各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完善基层执法联动机制。如越秀区建立由区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的区行政执法联勤联动联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基层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天河区出台综合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和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办法,健全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业务指导、执法协作、争议协调联动机制;从化区建立由区委依法治区办等15个部门和8个镇街组成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研究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南沙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召集,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南沙区分局等单位、各镇街组成联席会议,并搭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会商制度。

  (二)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市政府公告发布后,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政府办公厅及市司法局组成调研组赴我市11个区,通过实地考察与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调研,形成《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广州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市政府。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到各区走访调研。各区委依法治区办全面深入了解改革现状,并组织各相关部门与镇街召开协调会议,充分沟通交流。如海珠区司法局参与由区委编办牵头,区委改革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成的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关于街道体制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番禺区到深圳市龙岗区、佛山市顺德区等地调研学习;增城区到试点镇街朱村街实地调研6次。重点收集制度建设、架构搭建、人员配备、场所配置、硬件条件、业务培训和执法文书案卷等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下一步,我市将对照建议提出的工作事项,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建立健全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形成执法工作合力。

  我市各相关单位将结合代表的意见建议,加强执法业务整合衔接工作,做好执法办案案件分析研判,继续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力度,科学配置执法人员力量,提高法学专业人才数量比重,提升镇街行政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执法业务顺利开展,缩短改革“磨合期”。

  感谢您对我市法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司法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