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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215009号提案答复的函
沈豪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广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及国际仲裁的合作平台的提案》(第20215009号)提案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广州仲裁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5月14日进行了电话沟通及微信沟通,经综合市财政局、广州仲裁委、市发展改革委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在广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及国际仲裁的合作平台具有积极意义
粤港澳大湾区是在“一国两制”和不同法律制度的情况下推进建设,深化粤港澳法律服务合作很有必要,有利于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广州市的法律服务和仲裁行业在粤港澳大湾区中具有明显优势。我局认为沈豪杰委员提出的“在广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及国际仲裁的合作平台的提案”对我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将积极主动携同相关单位、部门研究推进。
二、在广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及国际仲裁的合作平台已有良好基础
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机遇,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高度重视推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及国际仲裁的合作平台,并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广州推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已有政策保障和人才支撑。在政策保障方面,我市已将穗港澳律师行业合作纳入《广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广州市与港澳规则对接任务分解清单》《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去年9月23日我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明确规定设立粤港澳联营律师所、加强与港澳法律服务业同行的交流合作等内容。在人才支撑方面,我市已提出培养引进涉外高端律师人才10点措施,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合作设立了全国首家涉外律师学院,我市律协在全国首创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及自贸区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全市目前有涉外律师所167家,涉外律师近700人,其中23人入选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61名律师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入选人数全国居京沪之后第三位;此外,我市律协在全国率先评选出20名“涉外大律师”“知识产权大律师”。
(二)广州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及国际仲裁的合作平台已创多项品牌。我市律协已分别与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双方人员来往交流,参加粤港澳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在全国首创“法律服务交易会”并成功举办两届,期间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的会长或代表参会,并共同召开了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法律服务合作与发展座谈会;承办司法部在广州举办“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战略发展研讨会暨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成立了“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广州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我市君信律师所连续16年服务港珠澳大桥建设,是唯一一家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专业机构,获得粤港澳各方高度认可。我市率先与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粤澳地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粤澳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成立了全省首个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省首家港澳青年支援中心,打造了粤港澳大湾区首个港澳青年智能法律创新创业基地(DAYONE)。广州仲裁委依托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同步运行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三套庭审模式,把涉“一带一路”商事纠纷导入粤港澳大湾区解决,已形成国际商事仲裁“广州模式”;组织制定并发布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先后促成近100家内地仲裁机构和20多家境外仲裁机构签约认可并共同推广“广州标准”;建设的在线争议解决平台已经上线试运行,是全球首个上线并向国际推广的APEC—ODR平台。
(三)广州推动港澳律师在穗执业已取得初步成效。我市已出台了《广州市律师协会支持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若干措施》,推出鼓励我市律师机构中的港澳律师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针对许可的执业范围提供相关业务指引等6项措施,促进港澳律师在穗执业。我市配合省司法厅完成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试行办法》修订,进一步放宽联营律师所限制,明确联营所业务范围扩大到行政诉讼,取消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港澳方出资最低比例30%的限制,国内律师所申请联营需要的执业律师数量从30名减少为20名。我市成立了全国自贸区外第一家穗港联营律师所,承接做好省政府下放给我市涉港澳律师有关行政事权工作,目前我市有港澳律师机构驻穗代表处16家,穗港澳联营律师所4家,港澳居民律师54人,港澳律师32人。
三、在广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及国际仲裁的合作平台已作统筹安排
目前,我市正在编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拟将“积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司法交流与协作,不断提升大湾区法治化建设水平;推进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建设,持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建设”等内容纳入工作要点。正在深化推进穗港澳律师行业合作,提升穗港澳律师交流合作水平,开展港澳律师在穗执业试点,建设穗港澳律师合作示范区,探索合作举办“中国广州法律服务交易会”。正在指导和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协会以及民营企业建立涉外人民调解组织,丰富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内容,推动建立粤港澳三方法律合作平台,进一步健全协商、调解、仲裁等涉外纠纷非讼解决机制,加强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建设大湾区法律服务平台。
感谢您对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司法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