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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市十三届政协第四次会议第5006号提案答复的函
谭国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营造良好的广州律师法律服务环境,共造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高地的建议的提案》(第5006号)建议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司法局、市法院、市税务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8月10日、11日进行了电话等方式沟通,经综合市法院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形成律师所治理新格局
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围绕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目标,创新创先,出新出彩,致力营造良好的律师执业环境,推动广州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高端专业服务业的意见》《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一批政策文件,正式将法律服务业纳入全市高端服务业发展规划,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在品牌建设、高端人才引进等方面,对律师业提供扶持优惠政策。天河、越秀、南沙、增城等区也出台实施了配套发展扶持政策。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吸纳、反映近年我市律师工作改革探索有益经验成果。建成全国首个律师大厦、全国率先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成立全国首家涉外律师学院等等,在全国形成了一批“广州经验”“广州品牌”,广州律师行业竞争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先后受到时任司法部部长张军、副部长刘振宇,时任省委组织部部长邹铭等领导的充分肯定。特别是我市高度重视创新和优化律师机构内部治理结构,着力引导律师事务所放眼长远、面向市场、服务大局,依法、理性、务实设定组织形式,健全律师事务所收案收费、收益分配、投诉查处、业务档案、年度考核等内部管理制度,支持有条件机构探索实行公司化、混合制等管理模式,积极借助智能化科技手段,提升服务和管理效能,构建科学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经努力,目前我市律师事务组织形式不断优化,逐步形成了普通合伙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个人所和公司化及其它多种管理分配体制并存、优势互补的律师事务所治理新格局,有力促进了广州律师行业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目前广州有社会律师所770家,其中合伙所565家(包括普通合伙443家,特殊普通合伙16家,分所102家,合伙联营4家),个人所205家;执业律师超过1.6万人,近3年年均增长10%以上,执业律师数量稳居全国各大城市第三,仅次于京沪;全行业总收入2019年达76.34亿元,近3年年均增长20%以上。
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推动行业税制改革落实
近年我市“严管厚爱”律师行业,坚持保障与规范并重,大力支持律师依法执业,执业环境不断优化。《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保障律师在诉讼权利、收集证据、执业权利救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社会保障、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等诸多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先后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健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市中院开通“广州审务通”、“律师通”平台,全市两级检察院全部设立“律师接待室”,公安看守所实施周末和节假日会见,等等。一方面,全国率先全面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自2017年7月起,我市在市、区两级法院同步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并取得明显成效,对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该制度实施3年来,全市法院共发出律师调查令20929份。得益于广州市良好的法治环境,广州法院发出的律师调查令成功取证率超过80%,在社会上得到了较高程度的认可和配合。相关案例入选“2017年度广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大案(事)例”。借鉴我市实践经验,2020年4月16日,省高院、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另一方面,推动完善律师行业税收制度。按现行税收法律政策,认真贯彻做好律师行业税收工作。市税务局每年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政策宣传辅导专项活动,分别对雇员律师、兼职律师、出资律师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重点辅导。从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市律师行业相关成本费用扣除比较充分,律师事务所出资律师的实际平均税负率相对稳定,基本无增长,相关税收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同时,针对现行律师税收制度不合理甚至带来执业风险等普遍存在的问题,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多次向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司法厅请示反映,提请尽快研究解决。如2018年5月29日,利用召开“广州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座谈会”之机,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及参会律师向出席会议的司法部熊选国副部长作了郑重汇报,并提出建议意见。据悉,目前司法部正继续与国家税务总局协调解决律师行业税收问题。
三、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结合您的提案建议,锐意开拓创新,不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高地,推动律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把广州建设成为现代法律服务业强市。一是着力推进改革创新。按照中央、司法部、省司法厅等上级有关深化改革的部署,全面推进律师工作改革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基层治理、平安综治、法治建设中重要作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拓展律师业务范围,探索推进专业人员担任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改革试点,让“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专利代理人等其他专业人员可以成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实现不同专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推动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多元化发展。目前市司法局已经研究制订《专业人员担任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试点方案》,提出试点区域、试点律师事务范围、特别合伙人、试点律师所业务范围等方面建议意见,现已呈报省厅,并争取司法部支持。二是着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加强与市法、检、公、国安等政法机关协调沟通,利用好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创造环境条件,有效推动律师执业新、旧“三难”问题切实解决。鉴于我市律师调查令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审查期限过长或者超期、未按时回复的情况,近期市法院特地开发了“区块链律师调查”线上服务功能,并在近日上线运行。该线上服务功能实现了律师调查令申请、审批、签发、使用及反馈的全流程在线办理,能大幅度提升律师调查令的运行效率,对法官、律师的办理时间节点进行自动短信提醒,对超期办理的情况进行监督。今后市法院将结合“区块链律师调查令”服务功能的运行情况,不断完善系统,拓展功能,为律师和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三是着力推动相关制度完善。鉴于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律师行业税收制度等事项改革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司法部权限,我市将加强向上级请示报告,争取理解和支持,推动问题尽早解决。四是着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合作。建立穗港澳律师、司法界常态化的合作交流关系和沟通协商机制,探索推动协助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送达、域外法律查明等工作,深化粤港澳联营律师所试点,推进穗港澳律师行业战略合作协议落实,办好中国广州法律服务交易会,努力将穗港澳法律合作提高到新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法律服务工作,尤其律师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